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
区域旅游协作与计划
第九章 区域旅游协作
第45条 区域旅游协作导则
1、区域旅游协作原则与要点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旅游城市为依托,以企业为区域旅游经济合作的主体,保持区域合作开放的战略性区域旅游协作原则。主要举措包括:建立区域旅游协调机制、制定多层次区域协作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努力培育旅游协作的市场环境以及建立区域旅游协作监督保障系统。
2、区域旅游协作战略步骤
近期(2008―2010年):以区域旅游协作区(带)的旅游协作入手,按照资源和功能的互补性,分区域组织区域旅游协作;组建区域旅游协调机构,加快制定区域旅游规划;从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入手,通过政府引导旅游企业协作开发旅游景区(点)、区域旅游线路,并积极筹措建立跨地区旅游企业集团;推动区域旅游形象品牌打造和旅游联合促销工作;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协调,在旅游集散、咨询等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合作,营造良好的区域旅游环境。
中远期(2011―2020年):完善区域旅游保障制度,推行区域旅游标准化体系,建立区域旅游联络协调机制;构建旅行社业、旅游饭店业专项网络发展模式;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外向化,经济运行机制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形成较强的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抗风险能力,形成国际竞争优势。
第46条 区域旅游协作空间层次
1、沿海协作带
以中心城市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与山东、江苏、福建等沿海省份的旅游协作,提升四省之间长期存在的传统合作关系,形成物流、人流、信息流、货币流、人才流五流互动的沿海旅游协作带,为旅游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条件,推动形成区域市场互育的良好局面。
2、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
实施错位发展与组群城市发展策略。建立以上海为中心旅游城市的网络化等级体系,打造世界级的旅游城市集合;在沪杭快速铁路交通的基础上,整合环太湖、钱塘江北岸、天目山北缘的风景旅游、休闲度假资源,打造以上海、杭州为核心的环都市区域游憩带;与长三角旅游区主要目的地之间共育旅游市场,互为目的地和客源地;浙江省主要旅游城市通过差异化发展以及游线组合、景点联动、连锁服务等,形成旅游城市联盟,打造互补式的组群旅游城市;进入长三角竞合区域,与长三角旅游区其它主要旅游目的地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旅游精品。
采取合作互动策略。通过加强与上海的互利合作,进一步提升入境旅游吸引力,大力拓展海外客源市场;与上海共同开发近距离客源市场,打造沪杭环都市区域游憩带,加速推进浙江旅游产品由传统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商务会议、现代娱乐、运动康疗等多元化、组合型休闲游憩产品转变;通过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圈的打造,在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与上海接轨,改善浙江省旅游环境,促进浙江旅游服务标准的提升。
3、浙赣闽皖旅游协作区
实施旅游资源空间无限化策略。利用浙、赣、闽、皖的空间上临近关系,形成旅游组合区域;进一步加大四省间旅游经济的交流合作,使浙江省的信息、管理、资本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借赣、闽、皖的优势旅游资源,开创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局面。
实施要素集聚与组织、集散中心发展策略。针对旅游要素投资相对分散化的特点,利用浙江省民间资本浓厚的优势,在杭州、宁波、温州、衢州、湖州、金华建设六大旅游要素集聚基地,结合典型江南特色的生活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进行旅游资源的空间延伸和旅游线路的跨省组织,由此弥补浙江世界级旅游资源不足的劣势,实现旅游产业的分工与合理布局,形成长三角区域的旅游产业支持中心。
4、浙闽台海洋旅游区
利用闽浙台的特殊区位,取得中央政府的支持,以海为纽带,以沿海大通道为轴线,通过台海两岸合力开发、闽浙资源互补,组建东南沿海黄金旅游线,实现该区域的旅游业快速发展。
5、沿运河旅游协作带
以运河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为载体,与山东省和江苏省共同开发旅游产品、共同举办旅游活动、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形成以运河为纽带的旅游协作带,进一步提升运河旅游的品位与形象,提高运河旅游在国内外客源市场的知名度。
6、环太湖旅游协作区
依托湖州的丝茶竹笔文化和生态休闲产品,进一步加强与江苏的合作,依靠品牌特色提高在环太湖地区旅游发展中的分工地位,携手打造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环太湖旅游品牌。
第十章 近期行动计划
第47条 构建新旅游产品体系
1、启动高端旅游产品建设项目
以高端旅游产品培育、传统旅游产品提升、特色旅游产品开发为重点,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结构优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沿杭州湾地带形成若干旅游产品集群,显著提高浙江旅游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培育和引导邮轮游艇旅游有序发展,近期做好邮轮停靠泊港岸线和用地的规划预留和开发的前期研究工作,在沿海、内河、内湖有控制地建设游艇基地;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推动高尔夫运动休闲项目建设;发展高端休闲度假型和高端置业度假型旅游产品,稳步发展会议商务型酒店、度假型酒店、产权型酒店、连锁型经济酒店等项目,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酒店集群。
2、提升和优化以资源、环境为基础的传统旅游产品
通过资源、环境的整合与优化,产品的地方性、文化性和体验性三大特征的强化,对自然观光、文化旅游、商务会展、乡村旅游和滨海休闲旅游等产品系列进行全面提升,重点加强文化观光、商务会展产品的开发。
实行文化观光产品的深度开发,注重与休闲度假产品的结合,有效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大力推进都市文化旅游产品的建设,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文化旅游活动,推动中心城市文化设施的旅游功能建设,提升城市的旅游知名度。
依托中心城市和商贸类城镇,以民营经济为基础,以商务活动和特色商品市场为主体,大力培育商务会展产品,加强商务、会展旅游软硬件环境建设。改善商务购物旅游环境,重点打造商务购物旅游。
构建具有时代精神和历史文化底蕴的特色旅游城镇群。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重要历史地段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挖掘文化底蕴和乡土特色。根据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和环境资源优势,营造整体环境优良、城镇风貌特色鲜明的旅游城镇新景观。
第48条 率先形成八大旅游板块和二十个重点旅游区
围绕全省“三带十区”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以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为总目标,按照“布局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要求,以城市为中心,以优势旅游区和度假区建设为依托、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合风景旅游资源,加大开发力度,加快资源优势集聚,率先形成杭州国际休闲旅游、宁波港城商埠旅游、温州山水风情旅游、浙北古镇运河古生态旅游、绍兴文化旅游、浙中商贸文化旅游、舟山海洋佛教旅游和浙西南生态休闲8个旅游板块,争取新创建6―10个5A级旅游景区。
1、强化和提升优势旅游区建设
(1)杭州大西湖旅游区
围绕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建设目标和“东方休闲之都”旅游主题,整合西湖、西溪、运河以及之江旅游度假区,打造观光、休闲和会展三位一体、具国际影响力的大西湖旅游品牌;大力发展商务会展业;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名人故居的旅游功能配套;深度开发都市观光、购物、美食和文化旅游产品,建设环城休闲游憩带;建设旅游要素集聚区,促进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
(2)天目山生态休闲旅游区
充分利用天目山优越的生态环境优势,大力发展观光休闲产业,重点推进天目山生态休闲度假产品的深度开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旅游目的地。
(3)宁波跨海大桥旅游区
充分利用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通车形成的发展新机遇,发挥两岸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大桥观光、商务休闲度假、乡村生态休闲等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新兴的商务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4)象山湾滨海度假旅游区
充分利用沿海大通道规划建设带来的发展契机,立足“长三角滨海第一度假地”的发展目标,以松兰山海滨旅游度假区和石浦渔港风情游览区的品牌提升和包装为核心,初步形成以海洋生态和渔文化为特色的度假旅游胜地。
(5)雁荡―楠溪江文化生态旅游区
以打造“山水浙江”品牌的形象区域为目标,加强地域文化特征和景观特征的保护、旅游资源的整合、现有产品的提升、交通廊道的建设、高品质生态休闲与度假项目的引进,为申遗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6)温州海岛海滨休闲旅游区
依托洞头、南麂岛以及苍南鱼寮等丰富的海岛海滨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海滨休闲度假产业,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海洋旅游目的地。
(7)义乌―永康商贸文化旅游区
充分发挥区域空港和公路枢纽的交通优势,以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和永康方岩等商贸与文化载体为核心,依托周边生态与度假资源,着力打造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国际性商贸与文化旅游目的地。
(8)东阳横店影视旅游区
充分发挥横店影视城的规模集聚优势,继续推进大型影视旅游项目建设,打造国内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影视旅游基地。
(9)绍兴水城越都旅游区
以水乡环境为背景,以绍兴古城为依托,围绕“水城越都、人文绍兴”旅游主题,以鲁迅故里、府山越国遗址、书圣故里、镜湖湿地等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为核心,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
(10)乌镇―南浔―西塘古镇旅游区
充分利用优越的交通和市场区位条件,立足于区域协同发展,将南浔、乌镇、西塘与江苏的同里、周庄、 直、上海的朱家角等历史文化古镇,整体打造成为以“中国江南水乡”为品牌、以江南水乡风情体验为特色、自然与人文和谐交融的文化休闲旅游功能地域。
(11)嘉兴南湖红色旅游区
依托嘉兴南湖底蕴深厚的红色旅游资源,整合提升景区环境品位,形成国内知名的红色旅游区。
(12)湖州自然生态旅游区
利用莫干山风景区、下渚湖湿地、长兴“金钉子”地质公园、银杏古生态自然环境以及安吉优越的生态旅游资源,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休闲功能,形成国内品质一流的自然生态旅游区。
(13)江郎山―廿八都风景旅游区
整合江郎山、仙霞关、廿八都镇等资源,重点开发以江郎山为代表的山水风景旅游产品,以廿八都为代表的古村镇旅游产品,以“三毛一戴”为代表的传奇文化旅游产品。
(14)龙游石窟运动休闲旅游区
在充分发挥龙游石窟景区现有品牌效应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健身休闲运动旅游功能,进一步提升环境品位,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特色旅游区。
(15)缙云仙都风景旅游区
开发具有自然山水和乡村特色的休闲度假地域,并结合黄帝文化体验、风景名胜资源的观光游览与登山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打造丽水旅游的核心景区。将现有过境路外迁,建设自驾车营地,完善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
(16)遂昌山水金矿旅游区
充分发挥遂昌金矿、神龙谷以及南尖岩景区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度假休闲旅游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旅游线路整合,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品牌。
(17)台州“天仙配”山水观光旅游区
加强“天仙配”品牌的整体包装,进一步强化天台、仙居、临海以及新昌的旅游资源与配套设施互补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快天台至仙居的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天台、仙居和临海的旅游环线建设,并配套建设临海综合接待中心,以及天台和仙居两个游客中心。
(18)台州海滨―大陈岛旅游区
依托区域发达、成熟的旅游网络体系,充分挖掘地区商贸文化与渔业文化、红色文化,利用沿海优势与海岛资源,以海岛体验、海上游钓、海滨观光为主要产品特色,使之成为长三角地区著名的海洋海岛休闲度假旅游区。
(19)普陀宗教文化旅游区
以普陀山、舟山渔港以及朱家尖为核心,进一步提升舟山群岛 “海天佛国、渔都港城”旅游形象,深度开发宗教旅游产品,重点打造海岛休闲和海鲜美食两大品牌,推动宗教文化与海洋文化的有机结合,成为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宗教朝圣、海岛休闲基地。
(20)嵊泗―洋山港休闲旅游区
以东海大桥为桥梁,以洋山深水港建设为机遇,充分挖掘渔乡文化与海岛海礁资源,以海港购物、海空漫游、外岛观光、海钓休闲为主要产品特色,进一步树立和明确“南方北戴河、天然海滨浴场、海鲜美食风情”等主题形象,使之成为连接上海与浙江的一颗“海上明珠”。
2、进一步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
突出度假区旅游要素集聚和休闲度假产品打造两个重点,加快度假区重大项目建设,实现旅游度假区发展与旅游目的地打造、生态文化保护、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公共环境建设的有机结合,形成浙江度假旅游品牌。
(1)千岛湖旅游度假区
在进一步有效保护千岛湖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同时,提升和丰富旅游主题内容,深度开发生态观光、生态休闲和会议度假旅游,建设完善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发展高品位和个性化的主题酒店、度假村、游艇俱乐部等休闲度假项目,成为长三角地区湖滨型首选观光度假地。
(2)湘湖旅游度假区
利用举办2010年世界休闲博览会的有利时机,充分挖掘度假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整合东方文化园、休闲博览园等优势资源,在外部环境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快星级酒店及休闲娱乐项目建设,依托杭州市的城市品牌和客源优势,将其打造成为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依托东钱湖优美的山水风光及周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宁波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大力开发观光、水上运动、城郊休闲、高尔夫等项目,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将东钱湖打造成集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4)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充分发挥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紧邻江苏和上海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快发展体育运动、游艇俱乐部、会议度假、高尔夫等休闲度假项目,完善度假环境和旅游服务设施,使之成为我国著名的运动型旅游度假基地。
(5)九龙山旅游度假区
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区位优势条件,加快海水净化、度假酒店、游艇码头等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开发海上运动、邮轮游艇、高尔夫等高端休闲度假产品,发展成为面向高端消费群体的长三角著名滨海型旅游度假地。
(6)会稽山旅游度假区
突出以大禹文化、古越文化、宗教文化、名士文化和山水文化为背景,依托大禹陵、香炉峰、宛委山、石帆山、越国遗址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度假、生态旅游度假、现代旅游度假等项目,建设长三角地区文化与山水相结合的特色旅游度假区。
3、突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在大力推进八大旅游板块建设的同时,突出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近中期,投资1235亿元,重点建设35个投资规模大、覆盖区域广、项目类型优、带动能力强的旅游大项目,以此加快旅游资源优势集聚,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规模,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增强旅游产业优势。35个投资超10亿元的大项目中,涵盖了保健康体、温泉养生、邮轮游艇、置业旅游、高尔夫旅游等一大批高端度假旅游产品,以及都市休闲、海洋湖泊休闲、山地休闲、森林休闲、乡村休闲等适应大众休闲需求的系列旅游产品。在产业链条上,35个大项目主要涉及温泉酒店、休闲度假、商务旅游、旅游演艺等,将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的内涵和外延,推动浙江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为各地旅游经济新一轮的发展提供强大引擎,有助于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以精品和名品主导的旅游产品体系,加速形成格局特色、分工合作的“三带十区”旅游经济发展格局。
表10―1 近中期重点建设项目
单位:亿元
4、整合提升风景旅游资源
以保护为前提,以体验为导向,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整合提升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风景旅游资源,开发具有吸引力和代表性的自然景观。充分挖掘景点文化内涵,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及接待服务设施,运用绿色营销和文化营销的新理念,打响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牌,推动风景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49条 着力培育强县强镇特色村
全面实施旅游“十百千”工程,着力培育一批旅游经济强县、强镇和特色旅游村。以优化县域产业结构为切入点,以资源丰度高、发展动力强、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的旅游大县为主要对象,创建10―20个名副其实的旅游经济强县;结合城镇建设,以城镇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为切入点,创建一批特色旅游强镇;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重点,依托当地旅游资源和原有“农家乐”旅游的基础,培育一批特色旅游村。
第50条 做大做强重点旅游企业
一方面,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战略。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对旅游企业进行收购、兼并。鼓励有影响力、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在全国率先走出去,构筑跨国、跨地区经营体系,把产业链及资源配置的范围扩大到海外,抢占国际旅游市场的制高地。另一方面,积极支持和培育旅游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在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旅游大企业。积极鼓励旅游企业抢占资本市场,争取近五年内3至5家旅游企业上市。
第51条 大力推进旅游国际化
1、着力提升旅游城市的国际化水平
以杭州、宁波、绍兴、舟山、义乌等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城市为先导,大力推进旅游功能建设、产品建构、管理服务等方面与国际接轨。率先打造杭州西湖―千岛湖休闲旅游、宁波―舟山宗教海洋旅游、义乌购物天堂旅游和绍兴文化旅游等一批重要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形成个性鲜明的国际旅游发展新吸引点、兴奋点和突破点。
2、加大国际旅游市场营销力度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和“立足亚洲、拓展欧美、培育澳非”的总体营销策略,加大国际客源市场的宣传营销力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游客的需求特点,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加强节庆、会展等旅游载体建设,提高旅游促销效果,努力实现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的多元化,提高旅游国际化水平。
3、主动对接世博,提升国际影响力
国家旅游局已启动了世博全球旅游推广计划。应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主动对接2010上海世博会,共享世博会带来的辐射效应和后续客源。一方面,要全力打造和组合推出更具市场吸引力的浙江世博品牌的旅游精品;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上海市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借此提升浙江旅游的国际知名度。
建立西博会与世博会战略合作:通过世博会与西博会联合营销、双方组委会智力和资源支持、场馆互设、互通网站、优惠联合等,把浙江旅游的信息和吸引力最直接、最有效地传递给潜在的消费者。
开展浙江旅游世博会专项营销: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与世博会展开多层面的推广合作。举办浙江东方生活艺术文化周、世博会浙江旅游版、世博游客贵宾计划、“浙江美景伴您同行”等活动,建立世博自助游黄金通道、立体化公共宣传,推出全新的产品和体验。
第52条 不断强化旅游服务配套
1、旅游交通
近期重点构造一个覆盖主要旅游中心城市和主要旅游景区的便捷、快速、立体的旅游交通体系,形成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良好衔接。
发挥杭州、宁波和温州三大机场的口岸优势,分别开通至欧美、澳新、东南亚等地的客运包机航班,新增或加密浙江与主要客源国之间的直飞航线或航班,进一步强化与国内其他航空门户城市或重点客源地区之间的空中快速联系。
加快萧甬铁路电气化、钱江铁路新桥、杭州铁路东站枢纽、沪杭客专、宁杭客专、杭甬客专、金温扩能工程、九景衢铁路、杭黄铁路等重大铁路工程建设,到2012年形成杭州到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铁路交通圈和杭州到各市(不包括舟山)2小时铁路交通圈,提高铁路客运的便捷、安全、舒适程度,增强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城际铁路、市域轨道交通,推进城际快速旅游交通的建设,构建杭州与重点旅游城镇和景区之间的轨道交通联系。
结合浙江公路“四小时交通圈”建设工程,重点发展高等级公路,完善主要旅游城市与重要景区间的旅游专用路以及各类交通枢纽旅游功能的完善配套,各市建成旅游集散中心,形成省内外联系便捷的旅游公路交通服务网络。
逐步降低公路交通收费负担。完善重要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的旅游交通标识和服务站点建设,满足散客和自驾车旅游者的需求。
2、旅游住宿
以市场为导向,着力建设多样化的住宿设施,优化旅游星级饭店的结构、档次与空间分布。近期发展重点包括:
有序推进高星级酒店建设,近期规划新建四、五星级高等级酒店180―200家,进一步提升旅游接待整体水平。
大力发展国际连锁酒店和商务型、度假型、观光型、会议型、保健型等特色主题酒店系列,加快酒店业国际化,引导酒店业在重点旅游城市集群化发展。
针对自驾车游客的快速增加,在主要交通干线和重点景区,发展汽车旅馆。
主要针对学生市场,发展青年旅社、露营地等经济型酒店,引进国际经济型酒店的管理模式,提供标准化的服务。
建立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全面推行绿色饭店经营理念,强调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立资源节约型的酒店管理模式。
3、旅行社
重点提高旅行社业的整体素质,包括旅行社品牌、规模、业务专长等,近期重点工作:
继续发挥品牌优势,引进先进管理和经营理念,重视人才培养与交流,健全销售网络,创新服务,提高旅行社的行业规模、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旅行社。
针对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等不同的旅游市场,组建专业化旅行社,提高旅行社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鼓励合资、独资旅行社进入浙江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企业并购重组,走品牌化、集团化、网络化经营之路,规范旅行社行业管理。
4、旅游餐饮与娱乐
充分挖掘浙江各地的饮食文化内涵,积极开展特色经营,开发名品精品,逐步建设统一规范的旅游团队餐馆。
继续发挥社会餐馆的优势作用,推出品牌化、主题化、连锁型的餐馆系列,满足旅游者对浙江美食的需求。
结合地方民俗和文化特色,依托城市文化设施和城市游憩广场,加快开发一批高档次的旅游文化娱乐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休闲活动内容,增强旅游魅力。
5、旅游商品与购物
充分发挥浙江区块特色经济发达的优势,加强商旅互动,结合各旅游城镇商业区、商业街建设,强化城市购物、观光、休闲等综合服务功能,营造特色购物环境。
积极引导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扶持和建设集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推出一批对国内外游客有吸引力的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和实用工艺品。
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旅游商品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完善旅游商品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6、旅游产品标准化与人才建设
推动旅游产品标准化建设,包括乡村旅游标准化、度假旅游标准化、生态旅游标准化和景区建设标准化。
与国际旅游相适应,培育一批符合国际水准、满足重大国际会议会展要求、能够申办、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人才队伍。
7、其它旅游配套设施
大力推进各市和重点旅游县(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站点建设,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在交通集散、导游服务、游程安排和受理投诉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与旅游集散中心共同形成网络化的散客服务系统。
推广实施旅游厕所星级标准,在各旅游城市、重要旅游景区和主要交通沿线改建或新建一批生态化的旅游星级厕所。
完成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主要景区交通沿线的旅游标识牌设置工作。
建设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旅游信息平台,推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网上咨询和预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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