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正式实施
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内首部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有助于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完善,并为贵阳市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
中共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摆在突出地位,而生态文明建设亦早已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核心理念之一。拥有好山、好水、好风光的中国“公园省”――贵州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早在2007年,贵州省会贵阳成立中国首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在环保任务最重的清镇市成立环境保护法庭,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中共十八大后,贵阳市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系,将环境保护“两庭”更名为生态保护“两庭”。同时,贵阳市公安局于今年3月1日成立中国首个生态保护分局,强化生态保护。
据统计,五年来贵阳全国首家环境保护“两庭”已累计受理各类生态保护案件628件,结案615件,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罪犯483人。贵阳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354人,提起公诉574人,立案侦查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70件。
2009年贵阳市便制定了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在此基础上,贵阳市总结经验,针对现行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出台《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贵阳市常务副市长刘文新表示,希望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民众中进一步普及生态保护的理念和法律意识,从而进一步高举法律利器坚决惩治各种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颁布实施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共计50个条例,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中规划建设、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多个领域列入了地方法规。《条例》中重点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做出相应规定。
对于新实施的条例,贵阳市民大为拥护和赞同。市民张晓晟30日晚便提醒自己的亲朋好友要注意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张晓晟告诉记者:“随地吐痰最高要罚1000元(人民币),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个人素质问题。”1日在贵阳市闹市区中华路上,一位小朋友提醒自己的奶奶“不要乱丢垃圾”,而满头银发的老奶奶对自己的孙女竖起了大拇指说:“好样的,奶奶错了!”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的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条例》将随地吐痰、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已从现行条例的‘有禁不罚’,上升为明文禁止的‘有禁必罚’,这有助于贵阳真正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本文关键字: 查看更多
- 关注绿维文旅
微信号:lwcj2005
公众号:绿维文旅 - 创意经典·落地运营
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开发运营服务商
好创意、可落地一流规划在绿维
新鲜资讯、原创观点、专题研究、实战案例,每天精选分享
相关阅读
- ·湿地保护征求意见今截止 有望填补法律空白2013-12-26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12-13
- ·我国湿地保护法面临的五个难题2013-11-29
- ·《云南省湿地条例》2013-10-11
- ·北京旅游行业贯彻《旅游法》采取23项具体措施2013-07-25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07-11
- ·加快研究起草生态补偿条例2013-04-25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04-10
- ·高舜礼:《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出台概要2013-03-11
-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2013-03-06
旅游运营回答
- 特色小镇的发展架构有哪些?
- 1、以特色产业为引擎的泛产业聚集结构特色小镇主要聚焦自身优势的特色产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