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行业贯彻《旅游法》采取23项具体措施
2013年7月25日上午,北京市旅游委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旅游行业宣传贯彻《旅游法》工作会。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戚东祥副巡视员、市旅游委鲁勇主任、李艳萍纪检组长;于德斌副主任、赵广朝委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候瑾副主任出席会议,各区(县)旅游委负责人,相关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负责人,专家、媒体等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努力在全市旅游行业营造学习贯彻《旅游法》的良好氛围,提高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促进首都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系统地、全面地、详细地解读了《旅游法》,既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又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与会人员再一次深入地学习领会了《旅游法》,并表示要把宣贯《旅游法》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对《旅游法》学习好、领悟透、落实到位。
会议通报了北京市旅游委为贯彻实施好《旅游法》,围绕“4个方面”(旅行社及“一日游”治理整顿、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提升、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旅游行业行风政风评议活动),进一步采取的23项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一日游”执法检查站;推出一日游电子文本合同系统;完善北京市旅游执法机构等。
会议明确提出做好《旅游法》的宣贯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解决好“五个方面”问题。“五个必须”:即必须高度重视宣贯工作;必须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必须主动开展全行业旅游执法检查;必须加快制定与《旅游法》配套的相关文件。“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完善统筹协调的旅游综合管理机制;二是构建科学完备的旅游规划体系;三是探索保护与利用并重的旅游资源开发新模式;四是深化互利共赢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五是建立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的规范制度。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旅游法》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举措
2013年7月25日
一、旅行社及“一日游”治理整顿工作
2013年4月,市旅游委公布了规范北京“一日游”市场秩序的十一项措施:
一是大力倡导北京“一日游”无指定购物;
二是清理整顿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承包挂靠等不规范行为;
三是严禁旅行社在街头散发旅游小广告;
四是全面推行《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
五是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
六是严厉打击网络虚假旅游信息;
七是探索推出“一日游”公共服务产品;
八是适时公布“一日游”市场指导价格;
九是开展“一日游”重点地区专项整治;
十是加大力度落实旅行社保险工作;
十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启动量化考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针对“7.3”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市旅游委将继续对非法“一日游”保持高压态势,再推出六条新举措:
(一)设立“一日游”执法检查站。在北京“一日游”重点景区(点),市旅游委将联合属地政府设立“一日游”执法检查站,由公安、工商、旅游、交通、城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日游”大巴车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导游员姓名、证号、导游证挂靠单位;旅游车牌号、所属公司、司机姓名、联系方式;旅行社名称、“一日游”行程单印章、参团游客人数等情况。
(二)推出一日游电子文本合同系统。市旅游委目前正在会同市交通委运管局研究开发旅行社一日游电子文本合同系统,该系统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有效规范一日游市场。今后,所有开展一日游业务的旅行社和客运公司必须登陆该系统实现业务对接,并通过该系统生成电子行程单和二维码,导游和司机开展一日游业务时,需随身携带电子行程单和二维码备查,执法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扫描二维码即能检查所有相关信息。该系统今后将推广到我市所有旅行社。
(三)完善北京市旅游执法机构。市旅游委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完善北京市旅游执法体系,将行政许可、法规、执法、质监等职能整合于一身。区县设立旅游执法机构,各大景区成立旅游执法站,提高快速处理投诉的水平,以进一步强化全市旅游执法能力。
(四)加强联合执法、保持对非法“一日游”高压严打态势。充分利用市旅游委与市公安、工商、交通、城管等职能部门建立的严厉打击非法“一日游”的信息通报平台,定期进行投诉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交,定期通报旅游市场秩序及动态,对正规旅游企业参与非法“一日游”行为,冒用其他旅游企业名义进行非法“一日游”,以及利用网站冒名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和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属地全面负责,整体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市旅游委将继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正规旅游车辆为非法“一日游”提供客运服务、非法“一日游”小广告、“一日游”假站牌、街头非法揽客、非法宗教场所诱导游客算命烧香,以及“黑导游”、旅游商店、药店、医疗咨询场所、社会旅馆欺客宰客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强化常态监管。
(五)清理整顿网络虚假旅游信息。市旅游委将与市网信办通力合作,全面清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北京“一日游”信息,假冒正规旅行社从事招徕活动的行为,以及个别电商利用网购平台从事北京“一日游”团购的行为。
(六)规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暑期校园游。针对暑期北京知名高校校园游秩序较乱的问题,市旅游委已会同海淀区旅游委、清华北大及所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暑期校园游专题工作会,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市区两级旅游委将重点督查、指导、协调,确保校园游览秩序和游客安全。
二、星级饭店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一)开展饭店星级质量等级复核工作。按照星级饭店评定标准的规定,计划对不低于星级饭店总量20%的饭店进行质量等级复核,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降级或摘星处理,通过星级复核工作进一步提升北京市星级饭店的软、硬件整体水平。
(二)开展专项服务提升工作。将针对饭店行业不同的服务领域,如前台接待、电话接线、门卫礼宾、客房服务、餐饮质量等开展专项提升工作。
(三)开展行业培训练兵工作。结合2013年、2014我市将要承接的各类重大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任务,如世界审计大会、世界葡萄大会、世界种子大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培训和练兵工作。如针对2014年世界葡萄大会的服务保障任务,组织专业酒店管理集团与延庆县的6家接待饭店全面对接,派专业团队驻店指导工作,开展饭店岗位练兵和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接待饭店的服务水平。
三、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一)开展A级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将组织专家组对全市100家A级景区进行质量等级复核。除了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标准中规定的项目以外,将重点检查景区“九个一”工程落实情况和景区厕所卫生,特别是市旅游委通过产业资金支持改造的景区厕所的维护和管理情况。对于复核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
(二)A级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市旅游委将在2013年暑期和国庆期间对全市16个区县的50家A级景区进行游客满意度调查。调查仅针对游客进行,以游客视角综合反映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开展旅游行业行风政风评议活动
根据北京市纠风办关于《2013年北京市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工作实施方案》和《2013年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旅游行业被列为今年民主评议的重点行业,将会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员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全行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综合评议结果向被评部门、行业反馈的同时,向国务院纠风办和市政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市旅游委已经下发了《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3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加强自查自纠和提升整改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检查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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