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一字之差大不同
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随着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的发布,对申报政策做了新的调整,意味着2018年特色小镇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启。《通知》明确界定了特色小镇为非建制镇非产业园区3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城镇为建制镇,并明确了各自的定位与条件,这是自2016年开始探索特色小镇以来最明晰的界定,对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绿维文旅认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价值和意义。梳理清楚这两大结构的本质与要求,梳理清楚各方之间的关系,对于今后特色小镇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绿维文旅特色小镇系列丛书,希望为开发运营者梳理市场逻辑,能够与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与各开发运营商共同努力,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大发展,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区域的深化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扩展阅读:新书 | 在政策与市场中,重新审视特色小镇的"变"与"不变")
厘清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
特色小镇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的创新探索和成功实践。特色小镇2014年发源于浙江,2016年7月,国家层面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并由住建部先后发布了两批403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近年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富有活力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在整体推进过程中,管理层也多次针对概念不清、盲目发展、市场化不足等问题发声纠偏。但是对于特色小(城)镇应该是类似于浙江提出的创新创业平台,还是基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小城镇,这一直是引起各方争议的话题,国家层面上没有统一。
2017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原来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明确了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两个发展架构,从不同角度,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应该算是国家各大部委第一次关于特色小镇的内涵达成共识,也为以后工作的推进指明方向。
2018年8月,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8〕1041号)的发布,发改委首次明确了典型特色小镇和典型特色小城镇的基本条件。特色小镇是非建制镇非产业园区,立足资源产业,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规划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特色小城镇为行政建制镇排头兵、经济发达镇。(扩展阅读:最新解读!发改委特色小镇1041号新政终公示,申报指南来了! )
梳理清楚这两大结构的本质与要求,梳理清楚各方之间的关系,对于今后特色小镇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绿维文旅认为,两者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价值和意义。
1.特色小城镇的政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特色小城镇是以建制镇为基础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是整合建制镇镇区与农村一体化发展的政府抓手,是有效解决区域发展的一个创新结构!特色小城镇的创建,是乡镇经济(镇区和乡村两大板块)突破发展的示范模式。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乡村,必须独立面对,形成现代农业与现代农村的创新发展路径!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现代乡村,必须建立起政府主导与大力扶持下与市场结合的相对独立和独特的发展模式!镇区的聚集,镇区的产业化、城镇化又有着其自身的发展结构和逻辑!特色现代镇区+特色现代乡村,共同构成的特色小城镇的整体区域发展结构,应该是在这两个方面互相支撑下形成的创新发展体系!
特色小城镇要面对四大架构的解决方案——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现代居住社区,这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提供巨大资金支持,又必须结合市场主体的力量!但是目前,特色小城镇,恰恰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产业发展必须由企业主体来主导,并给予企业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区环境提升与管理、产业发展四个方面最大力度的扶持,才可能实现产业的真实、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区域发展提供切实的依托。
镇区与乡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社区环境、产业发展基础条件等的开发建设,仅仅依靠市场化企业作为主体,不合理也不可能实现(这也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原因),需要政府主导与承担扶持。因此,除非政府做PPP,或政府投融资平台直接承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投资与成本,否则,特色小城镇,基本上是纸上画画,困难很大。很多市场化企业,都是虚与委蛇,等待地方政府给基础设施和土地支持,然而政府在等待中央给予政策和金融支持,在目前的政策条件下,真正的产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公共服务投资,都远不到位!薄弱的镇区,搞产业聚集发展,已经很难了,特色小城镇还包含了农村。依靠镇区的产业发展与居住聚集效应,根本不能解决农村的问题!乡村振兴,必须要有创新的模式与政策!
2.特色小镇的市场化主体创新模式
特色小镇应该以市场为主体,推进综合开发,是创新推进乡镇经济发展的引擎。目前以政府为主体的模式不符合创新发展的路径。发源于浙江的特色小镇,是以市场为主体的产城融合的综合开发模式,是一种创新的独立综合体模式,绕开了现在的镇区发展、农村发展本身的体制与政府承担的问题,从而另辟蹊径创新解决问题。
3.特色小(城)镇的发展,需要更加全面一体化的国家政策支持
无论特色小(城)镇如何发展,中国必须要面对城镇化进程中建制镇已经被掏空、发展乏力的现实,必须要面对三农问题解决和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的紧迫性。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永远没有办法做好小城镇和乡村这两篇大文章,也解决不了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特色小镇作为这一过程中突破型方法与带动型引擎,具有重要价值,但不能代替全域、全面性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逻辑和架构。
绿维文旅认为,特色小城镇,作为行政建制镇发展,必须要由政府主导,实现镇村结合。现有的相关政策与乡镇发展的实际需要相差较远,特色小城镇的系统建设,尚无法形成高效率的开发建设!国家应该就乡镇发展形全面一体化的扶持政策。对于特色小镇作为市场化突破的模式,政府应给予更大的政策扶持条件,借力于市场力量,让其成为带动乡镇发展的创新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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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总在调整市场逻辑永存
绿维文旅对特色小(城)镇的研究,始终有两个核心逻辑贯穿,即基于政府的区域发展逻辑和基于企业的开发运营逻辑。基于不断变化的政策调整,结合多年来的市场实践,绿维文旅在2016年12月由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特色小镇孵化器》一书,受到各地政府及开发企业的欢迎,成为特色小镇规划设计与开发运营的指南。2018年1月,绿维文旅新书《特色小镇开发运营指南》面世,对新形势下特色小(城)镇的发展提出了绿维的深度探索路径。
绿维文旅董事长林峰博士认为,政策总在调整市场逻辑永存。第一是政府的区域发展逻辑。十九大以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与人们美好生活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而特色小(城)镇面临的恰恰是这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区域的发展问题。如何实现这些区域的有效发展,如何形成引擎带动,如何产城融合,如何实现乡村现代化,如何跟上整个经济社会和城市现代生活水平,这是我们站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站在国家整个村镇发展的高度而形成的基于政府的逻辑。
第二是市场运营逻辑。实际上市场运营理念是特色小(城)镇发展推进的核心,不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不能激活市场的活力,不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也就无法获得成功。
林峰博士强调,对于特色小(城)镇,我们需要重新审视!我们必须站在乡镇与农村这一更宏大的区域结构上,追溯中国40年来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把握“特色小(城)镇”创建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变”与“不变”中,重新审视“乡镇农村发展”的欠账,重新审视特色小(城)镇。绿维文旅特色小镇系列丛书,希望为开发运营者梳理市场逻辑,能够与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与各开发运营商共同努力,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大发展,为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区域的深化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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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运营回答
- 特色小镇的发展架构有哪些?
- 1、以特色产业为引擎的泛产业聚集结构特色小镇主要聚焦自身优势的特色产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