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提升兵团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推动兵团壮大综合实力,更好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
(二)基本原则
1. 坚守底线思维、绿色发展。坚守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开发和利用方式转变,以更高的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实现永续发展。
2. 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坚持部门协作,评估现行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兵地融合,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兵团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3.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防范自然灾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宜居水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4.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紧紧围绕维稳戍边职责使命,立足兵团实际,突出兵团特色,充分发挥兵团地缘、人文等独特优势,分阶段、分区域、分类别、分层次探索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体制新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三)工作目标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全面开展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基本建立兵团“三级(兵团级、师市级、团场级)三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步建立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兵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规划范围为兵团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基期为2019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一)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
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从空间上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对一定时期内全兵团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统筹部署,是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编制兵团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约束性。
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全面开展现有空间类规划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基础工作,优化兵团主体功能区布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国土安全、兵地融合等特色,研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量水而行,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兵地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着力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兵团红色文化,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兵团特色。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兵团管辖全部国土空间,由兵团组织编制。
(二)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对本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及监督、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直接依据。
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评估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基础工作;落实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确定师域城镇体系以及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总体格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管控要求;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格局;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区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的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坚持文化传承,延续历史文脉,突出风貌特色和地域特征;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预警管理系统,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建设规划成果数据库,并逐级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由各师市组织编制。
(三)团场级国土空间规划
团场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师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落实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确定资源生态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总体格局;根据实际和规划要求,具体明确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具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管控要求。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建设规划成果数据库。
团场级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兵团统一部署,在师市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团场组织编制。
(四)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特定区域(流域)、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由所在区域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根据《兵团向南发展规划纲要》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南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编制兵团向南发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由兵团自然资源局承担。
涉及空间利用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如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自然保护地等专项规划,由同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兵团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及承担部门由兵团自然资源局会同兵团相关部门提出。师市级专项规划可参考兵团级专项规划,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开展编制工作,由各师市相关部门承担。
(五)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是深化和细化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途径。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各师市应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师市组织编制。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连队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连队(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由团场根据连队(村庄)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际需要组织编制。
三、进度安排
(一)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
1. 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5月-6月)。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全面启动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 专项工作阶段(2019年7月-9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兵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等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基础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并进行专家审查论证。
3. 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10月-12月)。开展规划文本、说明和图件的编制工作,征求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师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大专院校及各科研院所意见,形成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
4. 协调论证阶段(2020年1月-3月)。组织专家论证,形成规划成果,经自然资源部技术论证后,报兵团党委常委会审议。
5. 数据库建设阶段(2020年4月-5月)。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兵团国土空间规划一套数据、一张蓝图、一个平台,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审批、监督管理。
(二)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1. 前期基础工作(2019年5月-9月)。成立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申请经费预算,选定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2. 开展专项研究(2019年10月-12月)。开展实地调研,基本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等前期研究工作,形成基础专题研究初步成果并进行专家审查论证,提出主要指标需求和统筹“三区三线”划定。
3. 全面编制规划(2020年1月-9月)。2020年4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初稿,9月底前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被确定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一师阿拉尔市、八师石河子市,按照《关于印发〈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9〕43号)要求,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团场级国土空间规划
团场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度安排与师市同步开展,按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四)专项规划
1. 兵团级专项规划。由兵团各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2019年11月前完成部门专项规划大纲编制,并将相关成果报兵团,2020年底前完成部门专项规划。由兵团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的兵团向南发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与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
2. 师市、团场级专项规划。与师市、团场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开展,2020年底前完成。
(五)详细规划
1.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师市组织编制,在师市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后开展。
2. 连队(村庄)规划。2019年底前,在师市层面完成连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连队(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六)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结合兵团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兵团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兵团各级要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师市和团场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
(二)增强协同联动。坚持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兵团机关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并确定一名处级联络员,精心组织,按照时间和工作进度,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实际,同步开展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确保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衔接。各师市要按照兵团统筹部署,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面做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三)加强经费和技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国家战略和工作要求,组建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国土空间规划专家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联合各行业、各领域技术力量组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联盟,提高规划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提高全社会参与主动性,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实施监督考核。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是国家重点督查事项,是兵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为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兵团对各级、各部门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附件: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和成果清单
附件
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和成果清单
一、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一)重大专题研究
1. 兵团国土空间战略研究;
2. 兵团新型城镇化与城镇规模边界划定研究;
3. 兵团生态系统演化及分级分类保护研究;
4. 兵团乡村振兴发展研究;
5. 兵团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研究;
6. 兵团国土空间开发支撑体系研究;
7. 兵团规划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8. 兵团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
9. 兵团国土空间现状及规划实施评估;
10. 兵团人口集聚与产业集疏发展研究;
11. 兵团国土空间安全与重大风险防控研究;
12. 兵团资源优化配置及高效可持续利用研究;
13. 兵团历史文化与旅游空间布局研究;
14. 兵团国土空间规划平台应用系统研究;
15. 兵团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16. 兵团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解研究。
(二)部门专项规划大纲
按照建立“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兵团各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的基础,编制部门专项规划大纲是兵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环节,是落实中央“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等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部门专项规划大纲将纳入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协调,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应与兵团级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
1. 兵团人口集聚发展专项规划大纲(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析兵团人口规模、民族构成、城乡结构、就业情况、人才流动等特征,重点对人口发展规划近两年实现情况进行评估,总结集聚人口工作有效途径、面临突出困难,研判人口结构性变化对国土空间安全的影响,提出人口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预测2025年和2035年兵团人口总量、师市人口布局和城乡人口结构,提出兵团集聚人口的有效措施、主要途径及改革建议。
2. 兵团城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大纲(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围绕全面提升城镇功能、改善城镇面积和人居环境,坚持新建为主、改造为辅、购租并举、分类保障的方式,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等。全面评估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结合城镇地下空间高效利用,提出人防工程建设体系、主要目标和空间布局。
3. 兵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大纲(兵团生态环境局)
结合兵团城镇化、工业化现状和发展趋势,从空间上分析兵团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问题,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明确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梳理兵团生态环境重大问题,针对需要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的区域,提出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流域水环境保护、城乡生活污染物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战略安排、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建议。展望2035年兵团污染排放防控和环境治理目标。
4. 兵团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大纲(兵团农业农村局)
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问题。系统分析“十四五”兵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和面临的形势,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兵团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展望2035年兵团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
5. 兵团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规划大纲(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
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兵团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成就和问题,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机遇,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明确重点优势产业、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的建设思路,并提出推动落实规划的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6. 兵团开发区发展规划大纲(兵团商务局)
分析兵团开发区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兵团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开发区工作主要任务、开发区总体规划布局、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等。展望2035年兵团开发区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7. 兵团历史文化与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大纲(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研究兵团屯垦历史和戍边文化等,梳理各级各类自然景观、农耕文化、历史遗迹等分布情况、保护现状,分析文化产业发展机遇和基础优势,坚持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坚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明确不同区域应保持的历史文化景观风貌格局和具体支撑空间,提出历史文化景观风貌修复保护、传承发扬等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评估各类旅游资源开发的价值和潜力,研判兵团旅游业发展特征、问题和趋势,结合现代旅游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挖掘不同区域风貌特色优势,提出魅力休闲空间规划指引和重点任务,明确兵团未来旅游发展市场定位、旅游形象、重点区域、精品线路、核心产品、空间布局、用地需求等,提出打造全域旅游的空间引导政策、措施和重大旅游设施建设工程建议,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8. 兵团公路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大纲(兵团交通运输局)
研究兵团公路交通发展历程、主要成效及现状问题,总结公路交通运输对通道经济形成、产业布局调整、城镇布局优化等影响,研判不同尺度的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对综合交通设施的需求,分析客运和货运特征的演变规律及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对国土空间产生的影响。深入研究公路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识别与交通国土空间布局产生互动的关键要素,综合考虑兵地融合、维稳戍边、连队公路等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兵团发展战略部署,明确公路交通运输功能定位、发展格局、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提出到2035年兵团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方案,提出重要公路、综合交通枢纽、口岸国际通道、兵地联系通道等交通运输走廊,预留公路交通运输发展国土空间和统筹利用有限通道资源,将新建、改建、扩建等交通项目选线与“三区三线”进行比对,优化调整公路交通设施建设选位或统筹协调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公路交通网络的实施安排和相关措施建议。
9. 兵团水利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大纲(兵团水利局)
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的关联,结合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识别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现状、特征和问题,研判气候变化下水资源变化趋势,明确未来取用水总量、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结合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向南发展等需求,统筹重点江河湖泊岸线及周边国土空间管控,提出国土空间利用的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在优化配置区域水资源基础上,明确重大工程布局和管护要求,主要包括资源配置及供水工程、现代化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水资源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工程等,结合大型水利设施和节水退地工作部署,提出生态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等要求,保障兵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0. 兵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大纲(兵团自然资源局)
在矿产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基础上,分析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现状,研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战略和国外形势,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目标战略、空间格局、时序安排、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矿业转型发展的构想。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划要求,按照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现状和区域布局,全面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确定2025年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的矿业经济区总体格局以及2035年开采规划分区布局设想,明确重点开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控制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明确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结合生态修复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空间范围、措施及重大工程。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分析兵团特殊矿产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规划,提出用地需求。
11. 兵团林草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大纲(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结合森林资源、草地资源等调查评价成果,分析林草资源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研判林草资源禀赋、开发利用对国土空间格局的影响,提出未来林草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格局、战略目标和新时期保护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理念,明确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重点公益林占比、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禁牧面积、草原灾害防控能力等控制目标,提出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的各项制度、举措和要求,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围绕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结合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建设实际,初步制定自然保护地、国家森林公园等规划布局建议。
12. 兵团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大纲(兵团自然资源局)
在对兵团自然资源开发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加大复绿力度的思路,特别是对于已停采或关闭的区域,制定加强对废弃矿区的复垦、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的方案。研究提出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在重要生态区域内开展沟坡丘壑综合整治,治理沙化和盐碱化等退化土地的举措。研究制定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方案。研究制定加强天然林管护和防护林建设、开展中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人工更新改造、推进退化天然草地的自我修复的具体措施。
13. 兵团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大纲(兵团自然资源局)
分析兵团产业发展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破解“结构性改革”和“动力转换”等难题,提出与发展格局相匹配的产业发展目标定位、重点方向、体系构建。分析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消费等产业类型的优势和潜力,研究在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消费新经济和创新驱动引领转型的产业发展具体类型、具体策略和实施路径,重点关注未来在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策略。分析产业空间布局现状、特征和问题,识别产城矛盾问题的关键因素,从产业安全、就业导向等特殊性角度,提出未来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和布局体系,并对各师市或重点团场的产业发展提出目标定位、具体策略和管控要求。
14. 兵团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大纲(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国家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及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分析兵团辖区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以及太阳能、风能、地热、浅层地温能等新型能源利用现状,客观评价能源支撑保障能力和各类能源开发利用趋势。以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为目标,按照稳定、通畅、安全的要求,优化能源开发结构,补齐能源发展短板,积极主动服务国家能源加工生产,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壮大兵团综合实力奠定基础。分析兵团能源管道廊道布局现状、特征和问题,布局原则和标准,提出能源通道建设布局调整建议以及新建通道的重点项目安排。分析兵团历年用电需求量和供给量的变化特征和趋势,客观评价电力系统的支撑保障能力和现实问题,提出未来重大电力设施建设布局建议。
15. 兵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大纲(兵团自然资源局)
分析兵团铁路、民航、通信、科研、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评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兵团经济社会发展拉动作用,结合国家铁路、民航、通信、科研、口岸等规划布局,立足维稳戍边使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提出兵团未来在铁路、民航、通信、科研、口岸等基础设施的布局优化和重大项目建设安排。
16. 兵团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大纲(兵团应急管理局)
研究洪涝、旱灾、风灾、冰雹、雪灾、沙尘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演变规律和发生频率,识别兵团不同类型灾害的易发区域,分析评估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机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综合防灾减灾发展战略目标、总体部署、重点区域、管制措施。整合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水旱减灾、防汛抗洪、林草防火、地震抗灾等职责,全面优化兵团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部门联动和综合协调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和综合应对处置能力,明确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重大工程。
17. 兵团行政区划调整专项规划大纲(兵团民政局)
以优化兵团城市空间布局和加快培育新生团场城镇为重点,对2035年师市合一、团镇合一等行政区划调整进行展望,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适度超前谋划兵团行政区划建制及其内部行政区划设置,构建有利于促进兵团发展壮大的行政区划布局,增强城镇的人口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强化行政区划保障支撑。
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1. 规划文本;
2. 规划说明;
3. 规划图集;
4. 规划矢量数据库;
5. 专题研究及其他材料。
三、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程研究
1. 师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 团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3. 连队(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及技术指南;
4. 现行空间类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5.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6. 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及成果标准。
四、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工作
1.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汇交整合质检;
2. 国土空间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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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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