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产承包到乡村振兴——随州农村发展四十年

2018-11-08 标签:乡村振兴

 

随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包东流 通讯员 戚远斌 陈媛随县万福店黑龙口村 ·随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斌摄·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揭开了我国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序幕。  对内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行“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对内改革的大幕。  1980年春耕,随州高新区淅河镇挑水村村民方青善大胆试水,承包3亩荒坡,开启荆楚大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包”。及至当年秋收,方青善的3亩包产地收入达785元,除按合同上交外,自家还收入了445元。  “而在1978年,我市粮食总产量为82.3万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107元。”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锋说。  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湖北呈燎原之势。“几乎是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步进行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逐步放开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除了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外,其他农产品都随行就市,实现了市场化。”徐锋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农产品市场化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粮食产量快速增长,村民的腰包也越来越鼓。到1985年,我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19.86万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3元,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口粮问题、吃饭问题。  2006年,农业财税政策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当年1月1日,在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全面取消农业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极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2003年农业税减半,2006年农业税完全取消,自2006年开始领取国家的粮种补贴。”随县万福店农场黑龙口村的祝祖江回忆说,“我家8亩耕地,一年减免1600余元不说,还有粮种补贴,种田干劲更大了。”  农业税的取消,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又一次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进步。2006年,我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27.14万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81元。  进入新世纪,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谁来种地”成为困扰农业发展的新问题。  如何解决?答案是土地流转,让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发展现代农业。  2008年,随县安居镇肖保新在老家漂河村,试探性地以每亩500元价格流转了200亩土地,并投资6万元买了台收割机,专业种植粮食。“当年粮食获得丰收,除去土地租金、种植成本以外,还实现了3万多元的赢利。”肖保新说。  “2014年,我市农村进行了耕地确权颁证,2016年开始实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徐锋说,这既有助于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土地,实现农业现代化经营,同时农民的承包权不变,只是把经营权流转出去,有助于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释放农村劳动力的活力和积极性。  “三权分置”,重点是放活经营权。土地上的生产力,被再次激活。截至2017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90.62万亩,占承包面积的45%,同时农机化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5%。  2017年,我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5.5万吨,是1978年的1.76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达到15268元,是1978年的142.69倍。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再次让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农村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  走进随县万福店农场凤凰山村,整洁平坦的沥青公路,绿树环绕的村落、错落有致的农家大院,一幅美丽乡村画卷。而像这样的美丽乡村在全市还有很多。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一项项行动正在改变乡村面貌。  更深层次的变化也正在进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近年来,我市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  乡村振兴战略,擘画了“三农”发展的宏伟蓝图。随州的广袤田野,展现出全新的生机与活力。  背景资料: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均对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目标任务,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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