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湖泊旅游的开发路径正由远郊逐渐向近郊转移,由天然湖泊向人工湖泊转移;开发形式正在从一个观光湖、休闲湖向度假湖实现战略升级,甚至正在形成旅游产业与渔业、水产品加工业、养殖业、运动健康产业等的联动发展,但整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产品多以自然观光和水上娱乐为主,形式单一,且多对环境造成较大威胁,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湖泊旅游的开发模式亟需升级。绿维创景总结出湖泊旅游开发的五大模式:
一、观光旅游开发模式
并不是所有的湖泊资源都适合开展休闲、度假类的旅游产品,譬如西湖、青海湖和天池等资源优势突出且生态敏感性较强的湖泊。该类开发模式是湖泊旅游的基础模式,直接作用于湖泊旅游的周边层(水岸、水滩、水空)。
二、休闲旅游开发模式
该类开发模式,直接作用于湖泊的核心层(包括水心、水面和水中)和周边层。一般处于立体开发阶段,从水底到水空,全方位实现湖泊资源的开发。
三、度假旅游开发模式
该类型开发模式,作用于湖泊的所有圈层,在综合保护和对核心层和周边层适度开发的基础上,重点对扩展层(滨水层,即可以看到水体的岸上区域)加以开发,一般处于深度开发阶段,湖泊旅游地产等项目会介入(如宾馆、度假别墅或疗养院等)。
四、综合旅游开发模式
该类开发模式与度假开发模式一样,作用于湖泊的所有圈层,在对核心层和周边层深度利用的基础上,逐步对扩散层加以开发。一般处于深度综合开发阶段。旅游项目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全方位展开,其产品集观光、休闲、度假、疗养、运动、探险等功能为一体,能满足游客多方面的需求。
五、其它旅游开发模式
该类开发模式,根据其特有的功能而作用于不同的圈层,在综合保护各圈层的基础上,对特有作用圈层的功能进行深度挖掘。一般处于专项深入开发阶段。其资源或因奇特成因造就了特殊的湖底构造、或有异常现象发生、或因有特殊的研究价值而对探险者或科学考察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或与周边景物形成独特的景观组合等等,因其独特之处,吸引游客来此观光、考察、探险等。该类型开发模式主要是明确主题,重点保护,针对性开发,打造知名度,进行产业相关配套。较为典型的有昆明湖、艾丁湖和喀纳斯湖等。
湖泊旅游的开发模式及效益,与湖泊资源的类型和品质密切相关,湖泊作为一种遍在性资源,应创新产品,探索新途径,将湖泊的生态效益最大程度地向经济效益转化;未来湖泊旅游的开发重点项目将主要围绕湖泊度假展开,滨水旅游地产项目将占主导;基于此,应依托城市,整体开发,也可将观光农业作为湖泊旅游的未来重要卖点进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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