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商业步行街规划设计存在哪些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人们开始意识到,我国的很多大型都市也开始变得不适宜步行了。九十年代后期,人们越来越怀念那曾经能够“漫步”的都市,以北京王府井步行街建设为标志,我国的商业步行街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当前国内各大城市争先恐后进行如火如荼、大拆大改地兴建商业步行街的“运动”中,却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1、模式单一,模仿过多
我国目前的商业步行街开发,还停留在一个低水平的模仿与复制,或者盲目建设的层次上,不是照搬西方的模式,就是简单的复古。而在规划之中,忽视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重视“以人为本”。商业步行街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目标客户群,如果没有考虑人的因素,没有根据消费者行为来进行商业街规划设计,那项目成功的概率就要大打折扣。
2、商业氛围与文化环境脱节
这里的“脱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过分追求商业利益,不惜牺牲传统文化和环境。目前,许多城市都在改建老商业步行街,但“变脸”后的步行街传统中夹杂现代,现代中塞进传统,不伦不类。对于经营商家而言,老商业街是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和商业资源,其商业价值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这也是老商业街的优势。文化环境受到破坏,商业利益也将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过分强调文化因素。百年老城和新城市文化氛围、城市功能有别,不能一味地强调文化和特色。人们在那些著名商业步行街上,能够感受到特殊时代氛围和文化气息,情操得到陶冶,这固然很好。但是,商业步行街的核心功能还是商业活动,文化娱乐只能是商业步行街的附加功能。商业利益是首要的,文化要为商业服务。饮食文化、酒文化、茶文化、服饰文化,时尚消费本身何尝不是文化?只要定位准确,不求特色,特色自然流露,不求文化,文化自然显现。小城市没有悠久的历史,但也不乏兴旺的商业步行街。所以那些富有诗意、陶冶情操的商业步行街只能是少数人的意愿,满足某一类消费者的需要,作为商业步行街的一种类型而存在,但不具有普遍性。
3、 经济与社会效益不协调
社会服务水平低。商业步行街是集购物、餐饮美食、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文化性消费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大众消费区域,是城市的社会活动中心。但是,我国大多数商业步行街的“购物功能”相当充足,但休闲等文化性消费服务严重欠缺。而商业区寸土寸金让商业地产开发商很难放弃部分商业利益,商业步行街作为社会活动中心的功能还远未实现。有些商业步行街小贩云集、乱摆乱卖现象突出,也给商业步行街带来治安隐患。此外,缓解交通拥挤的目的尚未达到。建设商业步行街的目的之一是缓解交通,但一些商业步行街规划不当,使商业步行街周围的街道超负荷运转,造成了更大的交通混乱。停车场、人行天桥设施还不够完备,商业步行街没有与其它业态形成有机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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