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规范第三章:总体设计

2011-12-08 网络 标签:

      

第3.1.1条 公园设计必须确定公园的游人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容量、个数、用地面积以及进行公园管理的依据。
  
第3.1.2条 公园游人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C=A/Am (3.1.2)
  式中C――公园游人容量(人)
    A――公园总面积()
    Am――公园游人人均占有面积(/人)
  
第3.1.3条 市、区级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以60为宜,居住区公园、带状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以30为宜;近期公共绿地人均指标低的城市,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可酌情降低,但最低游人人均占有公园的陆地面积不得低于15v。风景名胜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宜大于100。
  
第3.1.4条 水面和坡度大于50%的陡坡山地面积之和超过总面积的50%的公园,游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应适当增加,其指标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第二节 布局

第3.2.1条 公园的总体设计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现状条件对功能或景区划分、景观构想、景点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规模、造型及各专业工程管线系统等作出综合设计。
  
第3.2.2条 功能或景区划分,应根据公园性质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的规模及特色。
  
第3.2.3条 出入口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要求,确定游人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位置;需要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处者,应确定其规模要求。
  
第3.2.4条 园路系统设计,应根据公园的规模、各分区的活动内容、游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确定园路的路线、分类分级和园桥、铺装场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
  
第3.2.5条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在200~380m/之间;动物园的路网密度宜在160~300m/之间。
  
第3.2.6条 主要园路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易于识别方向。游人大量集中地区的园路要做到明显、通畅、便于集散。通行养护管理机械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应.通向建筑集中地区的园路应有环行路或回车场地.生产管理专用路不宜与主要游览路交叉。
  
第3.2.7条 河湖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园中河湖水系的水量、水位、流向;水闸或水井、泵房的位置;各类水体的形状和使用要求。游船水面应按船的类型提出水深要求和码头位置;游泳水面应划定不同水深的范围;观赏水面应确定各种水生植物的种植范围和不同的水深要求。
  
第3.2.8条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况、园外的环境特征、园内的立地条件,结合景观构想、防护功能要求和当地居民游赏习惯确定,应做到充分绿化和满足多种游憩及审美的要求。
  
第3.2.9条 建筑布局,应根据功能和景观要求及市政设施条件等,确定各类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和空间关系,并提出平面形式和出入口位置。
  
第3.2.10条 公园管理设施及厕所等建筑物的位置,应隐蔽又方便使用。
  
第3.2.11条 需要采暖的各种建筑物或动物馆舍,宜采用集中供热。
  
第3.2.12条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垃圾存放场及处理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
  
第3.2.13条 公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开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
  
二、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对计划新栽的树木,应提出解决树木和架空线路矛盾的措施。
  
第3.2.14条 公园内景观最佳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第三节 竖向控制

第3.3.1条 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和园内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对其周围地形的要求,地形标高还必须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排放。
  
第3.3.2条 竖向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山顶;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水底;驳岸顶部;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主要建筑的底层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内、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园内外佳景的相互因借观赏点的地面高程。
                
第四节 现状处理

第3.4.1条 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必须进行调查,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
  
第3.4.2条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各种工程或种植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
  
第3.4.3条 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3.4.4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成林地带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0m所围合的范围;
  
2 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0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二、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三、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四、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第3.4.5条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应保留利用。在乔木附近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管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三的规定;
  
二、在上款规定的距离内不得改变地表高程;
  
三、不得造成积水。
  
第3.4.6条 有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保留并结合到园内景观之中。


本文关键字: 查看更多

关注绿维文旅
微信号:lwcj2005
公众号:绿维文旅
创意经典·落地运营
泛旅游规划设计机构
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开发运营服务商

好创意、可落地一流规划在绿维

新鲜资讯、原创观点、专题研究、实战案例,每天精选分享

四甲广告
数字文化馆
乡村振兴
主营业务

旅游运营回答

如何做好旅游策划
第一, 精准的定位旅游景区定位,是景区开发的第一步,也是为旅游景区开局找魂的[详情]
特色小镇如何运营
1,运营体系一定要走在小镇实施的前边。只有将运营工作前置,小镇的生命机能才[详情]
特色小镇的发展架构有哪些?
1、以特色产业为引擎的泛产业聚集结构特色小镇主要聚焦自身优势的特色产业;[详情]
十四五应该如何编制?
为编制好地方“十四五”规划纲要,绿维文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七大编[详情]
旅游运营与地产开发杂志
旅游运营与地产开发电子期刊

专题导航:旅游规划|旅游策划|景区提升|全域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温泉规划|景区规划|旅游小镇|主题公园|度假区规划

扫一扫 订阅“绿维微信电子刊”
旅游·小镇·乡村振兴
收藏干货,共享案例
官方微信账号:绿维文旅lwcj2005

中国旅游规划四甲级资质单位-北京绿维文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络营销支持:北京绿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规划设计咨询热线:400-068-8099 Email:web@lwcj.com 邮编:100007 绿维创景联系方式,策划、规划、设计等项目咨询QQ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科林大厦D座 京ICP备12033662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7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