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湿地保护规划?
湿地丰富的生物种群多样性,秀丽怡人的自然环境为湿地保护规划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然而,湿地保护并非意味着全盘封闭,绝对禁止旅游开发。如果只保护而不开发利用湿地,从长远来说并不利于湿地本身的保护:这突出地表现为“僧多粥少”有限的保护经费往往使得湿地保护工程难以长期为继。相反,合理发挥湿地的旅游休闲功能可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部分经济收益可以投入到湿地保护之中,形成湿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循环。
由此可见,湿地旅游与湿地保护开发是弓与箭的关系,只谈保护,箭飞不远,没有保护,湿地旅游之弓便成了无源之水。只有综合考虑湿地保护与湿地旅游的关系,才能弓起箭飞,百步穿杨,既有效保护了湿地资源,又发挥了湿地的价值。
绿维认为,通过湿地休闲旅游的开发,将湿地作为生态科普与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建立起湿地保护与湿地规划开发之间的最佳平衡关系,应成为当前湿地保护规划的总体指导思想。
绿维提出了湿地保护规划开发的“五个圈层”理论,即:湿地核心圈——科普体验圈——景观游憩圈——亲水游乐圈——休闲度假圈,这五个圈层是以湿地核心圈为中心的逐步扩展结构。
详细内容,请继续阅读《以生态保护为前提 创新开发湿地休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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