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一种需要多家机构和多种职能配合的综合服务结构。对于区域而言,旅游产业是一个区域内旅游产品、旅游环境、旅游接待能力、旅游服务配套的总和。我们把这一特点,成为旅游的区域系统性。
作为区域旅游产业系统,其各个要素的关系是互相配合的,必需遵循科学的规律。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互相影响,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或障碍,都会影响游客的流量和旅游的质量。
基于这一特点,区域旅游系统,必需经过规划,按照科学的要素配置,进行开发。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仅仅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就会出现难以协调的问题,出现不平衡发展,出现由于布局错误而出生的重大投资失误,甚至导致对旅游资源的破坏。
因此,政府编制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工作。规划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结构、要素配置、旅游整体布局、旅游交通、区域市场定位、跨区域合作、游线组织、总体营销、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开发等等长期性、全局性、系统配套性的问题。
政府的统筹职能,是指对旅游相关要素开发与管理中各个方面协调互动的工作。包括开发中旅游资源管理、旅游交通建设、土地使用、规划审批、交通组织、工商管理、区域合作、跨区域营销等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可以区分为政府间的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协调、企业及市场的协调三类。
更多关于“旅游产业发展计划”的研究成果,详见《旅游引导的新型城镇化》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