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寿”应该指的是兴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一级开发资质有以下规定: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设立一级资质必需具备不低于5000万的注册资金,从事房地产开发五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资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上年开发规模不低于15万平方米。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盖房子属于二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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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的动态:
国土部门将退出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国土资源部近日发文要求,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而在此前,各地的土地一级开发大多由土地储备机构成立的下属企业执行。由于一级开发包括土地出让前的征地、拆迁、环评等多个环节,常常因为过程不透明、腐败频发而饱受诟病。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国土部门退出带有经营性质的土地一级开发,有利于压缩部门的腐败空间。然而,谁来接棒?“这是否意味着土地一级开发将完全对市场开放,还是政府将成立其他机构来专职负责?如果是后者,那么仅仅是换汤不换药,不会改变土地储备利益链条的基本格局。”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这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细则明确。显然,在国土部门之外,把持土地财政不放的地方政府,依然将承担土地管理与经营的双重角色。削减部门利益本次要求其实是国土资源部对一份文件的细化。9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土地一级开发市场显然不可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