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国家文物局设立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励办公室,负责科技创新奖励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国家文物局聘任有关专家组成科技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侯选人在国家文物局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委员可以连任。
(一)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总数不超过25人;
(二)评审委员会下设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管理科学研究评审组;
(三)申报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员,不得担任评审委员。
第四章 申报、推荐、评审和授予
第十条 科技创新奖励申报要求:
(一)凡申报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单位,须按要求填报《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申报书》;
(二)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的限额为:一等奖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
第十一条 凡由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程序申报。
第十二条 科技创新奖申报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二)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的单位或部门。
第十三条 推荐单位负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推荐,处理推荐申报项目的争议问题,配合获奖项目的复审工作。
第十四条 科技创新奖励评审要求:
(一)评审项目采取主审员审查方式,评审委员会根据每个推荐申报项目确定三名评审委员负责审查,写出审查意见;
(二)评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三) 评审委员评定项目奖励等级时,采取一次记名投票方法进行,得票超过评委人数半数(含半数)为有效。推荐项目获得一等奖票数未满半数时,计入二等奖得票数。
(四)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项目的评审需要,可要求申报者提供必要的实证材料,或该项目主要完成人员现场说明。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提出推荐奖励项目的意见,并向国家文物局提出获奖项目候选名单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十六条 国家文物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做出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的决定。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名单及奖励等级,授奖前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平台”和《中国文物报》等有关媒体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如有异议,国家文物局受理书面意见并进行处理;如无异议,即行授奖。
第十七条 奖金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内按劳分配。发给项目完成人的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科技创新奖奖金从国家文物局项目经费中列支。
本文关键字: 查看更多
- 关注绿维文旅
微信号:lwcj2005
公众号:绿维文旅 - 创意经典·落地运营
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振兴开发运营服务商
好创意、可落地一流规划在绿维
新鲜资讯、原创观点、专题研究、实战案例,每天精选分享
相关阅读
- ·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拟入选名单2024-03-05
- ·《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六不”要求2024-03-0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月11日发2024-01-1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01-11
- ·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杭州方案(8大措施)2023-10-30
-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六大经验2023-10-30
- ·关注!2024年文旅创建申报项目汇总2023-10-17
- ·重点关注!2024年12个乡村振兴创建申报项目2023-10-16
- ·一文了解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政策、名单与创建流程……2023-09-26
- ·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申报工作开始(含评价细则详解)2023-07-25
旅游运营回答
- 特色小镇的发展架构有哪些?
- 1、以特色产业为引擎的泛产业聚集结构特色小镇主要聚焦自身优势的特色产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