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鼓励特色产业

2020-03-10 绿维文旅 标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公布了50个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见文末)

近年来,我国生态补偿资金渠道不断拓宽,资金规模有所增加,但仍存在资金来源单一、使用不够精准、激励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根据要求,到2022年,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生态保护地区造血能力得到增强,生态保护者的主动参与度明显提升,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保护工作非常重要,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推动全国生态保护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试点工作将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通过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生态保护地区和收益地区的良性互动。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非常关键,是实现由“输血式”补偿向“造血式”补偿转变的举措,是生态保护地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选择。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有关空间管控规则和有关制度规定;鼓励和引导地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切实发挥好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对于发展优势产业,政府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将试点县作为安排重点,与相关领域生态补偿资金配合使用;同时,通过与金融机构对接,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各试点所在地方也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根据方案,一是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要引导和鼓励其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保护和利用的协调统一。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式,优先将有 3 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成生态保护人员。

二是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强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完善重点流域跨省断面监测网络和绩效考核机制,对纳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流域开展绩效评价。鼓励地方探索建立资金补偿之外的其他多元化合作方式。

三是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空间管控规则和特许经营权制度,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地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以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是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总体思路和 基本原则,厘清生态保护补偿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明晰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为从国家层面出台生态补偿条例积累经验。

以下是试点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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