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旅游景区,想发展夜间旅游项目,专家对于打造夜间旅游吸引力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您好!我院在《打造景区夜间旅游吸引力》专题中提到了夜间旅游吸引力打造的四种武器和夜间旅游项目开发的原则:
一、景区夜间旅游吸引力打造的四种武器
1、夜间造景
利用灯光等效果,夜间造景是夜间旅游项目的最初级也是最普遍的开发方式。虽然现在很少有景区还认为夜间旅游就是单纯的灯光造景,但灯光仍是良好夜间旅游氛围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夜间景观的打造中灯彩的使用是夜间旅游的基础手段。
夜间造景一般用于山水旅游景区,通常与其他形式相结合,如拥有极具魅力的景观,也可以单独用灯彩等手法突出景观以打造吸引力,然后在适当地点配以休闲设施。
2、民俗活动
主要是在地域特色较浓的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是当地的原生态民俗的,也可是由民俗演化的旅游活动,比较常见的有由民族节庆设计的晚会形式,由婚恋习俗设计的情歌对唱形式,由祈福习俗设计的旅游项目(如放河灯等)。
这种形式由于基于人文资源的演绎,所以强调游客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产品设计时重点要考虑如何调动游客的参与积极性。
3、商街夜市
旅游景区内的商街夜市不同于以本地居民消费为主的城市商业街,景区的商街夜市如果要形成一定的吸引力必须具有文化元素作为支撑,能够充分体现当地特色。
商街夜市在景区夜间旅游新引力中的作用分为两种,一种是位于人文资源为主的景区之中(如古镇、古村、古城等),可以单独打造吸引力,而在人文资源不是很有特色的景区,商街夜市则与其它形式结合,起辅助作用。
4、演艺活动
演艺活动是一个很大的范畴,这里主要指旅游景区内的演艺活动,目前国内大大小小的各类旅游演艺项目已经不下上百处,规模有大有小,大到投资上亿的大型表演,小到乡间小剧场演出。演出形式也多种多样,包括山水实景剧、露天广场乐舞,室内剧场的演出、乡村小舞台的民间曲目等等。
演艺项目是夜间旅游项目中发展较为突出的形式,深圳华侨城演艺项目和张艺谋印象系列成功后,旅游演艺在全国旅游景区之中迅速发展,但也节目质量参差不齐。很多项目盲目投资入不敷出。
成功的演艺项目的设计需要注意几点:一、要与景区的核心资源紧密结合,最终目的是打造景区的“核心吸引力”;二、演出的形式和投资大小与景区的资源特点、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相结合;三、重视演艺的内容和情节的设计,演艺项目实际上是游客与景区的一次情感沟通,要借演艺的形式让游客去品读景区的内涵。只靠奇幻的舞台效果很难形成足够的吸引力,打造品牌。
5、其他
夜间旅游除上述四种外,还有很多其他适合在夜间开展的活动,如烧烤、篝火晚会等,但由于只能做辅助项目所以这里不一一分析。
二、景区夜间旅游项目开发五大原则
1、集中性
游客不可能像白天一样重新把景区游览一遍,而是主要在景区的背景下进行休闲游乐活动,所以夜间旅游项目的开发在空间上应该集中在一两个景观点或观景点上的休闲区,而且尽可能靠近旅游服务区。这样既有利于游客的消费点的集中,也有利于景区的管理和游客的安全。
2、互动性
与白天的旅游项目相比,夜间旅游中的游客自主性更强,精神和情感上的需求也更大,旅游项目设计中更加需要游客与景区之间、游客与游客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使游客能更深层次的体验景区。
3、互补性
景区夜间旅游项目的设计一定要强调与白天旅游项目的互补,一方面体现与日间旅游项目的不同,如白天内容以景观为主,夜晚以风情为主,白天功能以观光游乐为主,夜晚以休闲体验为主……切实使游客收获到与日间的旅游不一样的感触,创造新的兴奋点,把景区表现得更加丰富。另一方面又要成为白天旅游的情感延续和体验深化,转化为游客在景区内的持续消费。
4、本土化
特色化和本土化是旅游项目设计的重要原则,随着夜间旅游项目扮演角色越来越重要,竞争逐渐激烈,景区对夜间旅游项目的特色化和差异化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如前所述,在游客体验景区风情,实现多样化消费方面,夜间旅游项目承担着更重要的任务,所以夜间旅游项目的开发设计上,更多的需要引入人文资源,更多的利用本地特色的文化元素。
5、综合性
夜间旅游不再是简单的用灯光把景区照亮再让游客又一遍配上一些娱乐购物项目的时代了。成功的夜间旅游吸引力的打造通常不会是一种旅游产品形式,而是几种形式的综合。这种综合也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围绕景区夜间旅游吸引力打造这一目的下的整合。一般包括吸引力打造的项目为主打,消费性项目为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