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博士表示,旅游企业的结构分化是非常严重的。据国家旅游局旅游财务信息年鉴数据显示,大型旅游集团企业特别是综合开发的集团企业,资产盈利率是15%,已经高于各产业的平均资产盈利率。而作为就业大户的旅行社,其资产盈利率非常低,只有1%到2%。事实证明,旅游产业走向两极发展架构的业态模式是很明晰的:
第一是集团化的发展。集团化,特别是对旅游与产业链、旅游与地产、旅游与城市开发进行整合形成的大型开发集团,在这几年里获得高速发展,投入资金大,但是回报利率也不低。回报率不低的原因就在于结合了旅游产业链、地产开发和城市化结构。因此,他们的收益率和中国现在主要经济结构结合在一起,我认为应该支持民营企业和房地产、工业、农业等各种投资资本进入国有的地方融资平台,进一步与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控制之间形成强劲的互动和配套关系。
第二是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事实是,中小企业就不存在投资长、规模大、回报慢的问题,它是非常灵活和多样化的。对中小型的、自发性的、地方性的民营投资和民营经营运作应该给予更大支持,这些方面恰恰在“28条”里体现不够充分。如果有可能,我们建议国家旅游局或者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应该给予更大的支持,包括旅行社、农家乐、休闲商业街区、休闲古镇等。建议国家旅游局单独出政策,通过降低管理门槛等措施支持小型民间旅游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