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公园规划是集遗址保护、休闲娱乐、美化环境于一体的园林开发模式,它将遗址保护与公园规划设计相结合,运用保护、修复、创新等一系列手法,对历史的人文资源进行重新整和、再生,既充分挖掘了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城市文脉的延续性,又满足现代文化生活的需要。随着国家政策的影响,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遗址公园规划发展的速度是飞快的,所取得的成果是可喜的。但是,目前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在我国尚属于发展初期,而对遗址公园规划设计的方法论的研究也处于探索阶段阶段,在实际操作中遗址公园规划设计多套用一般公园规划设计的方法,这种设计方法对于遗址这类特殊文化资源来说难以满足其保护与利用要求,呈现出诸多弊端。由于缺乏针对于遗址公园规划设计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引导,在我国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中出现了遗址利用过度、遗址文化内涵表现力不强、景观建设违背历史原真性的诸多问题。
我院对于遗址公园规划有以下建议:
1、在遗址公园规划过程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即园内保护原有格局,不添新景,遗址的整修、恢复必须有利于体现公园历史的真实性,充分发挥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园外的规划绿地,可按一般公园规划建设,但要保证园内外在环境、景观设计等方面协调一致,形成整体。
2、遗址公园规划要处理好社会、环境、经济效益三者的关系,注重社会效益,突出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公园内外的所有居民点、单位及与公园风貌特色相悖的经营项目都应迁出或停止经营。园内各种市政管线尽可能埋入地下,确保规划范围内的风貌不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