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旅游开发的利与弊,我院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我院认为,乡村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可以说,几乎包含了所有的类型。就乡村旅游开发的角度看,我们应该首先去除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等已经由国家直接控制的成型的景区。因此,乡村旅游,更多的是着眼于景观农业及乡村休闲。基于以上认识,我院把乡村旅游资源分为五大类:
山水环境资源以山岳、河流、溪谷等等地质、地貌、水文等等自然环境的独特观赏价值为基础,形成了山水景观基础,是“山水型旅游新农村”。
生态环境资源以绿色植被为依托,形成的郁郁葱葱的环境,特别是较好的森林覆盖,成为氧吧,形成了生态环境基础,是“生态型旅游新农村”。
田园环境资源以乡村田园的农耕风貌为特色,形成一幅优美的乡村田园农耕景致,形成了田园景观基础,是“田园型旅游新农村”。
村落环境资源以古村落、古街、古巷、古民居、特色民居、特色村庄建筑、新型特色村落建筑、民俗风俗习惯等等文化为基础,构成独特的村落景观,形成了村落景观基础,是“村落型旅游新农村”。
经济产出资源以果林、花卉、大棚、药材、牛羊牲畜、鱼塘、简单副食品加工等等农作物、经济作物、农副产品加工、畜牧业、渔业等等为依托,形成独特的景观环境和经济产出基础,是“新农产业型旅游新农村”。
对于不同的乡村旅游资源类型,应该有完全不一样的旅游开发模式,也因此对新农村的效果及示范推广价值产生不通的影响。我们应该选择在一个区域有代表性的、可推广的、易于成功开发的类型,进行试点。对于试点,我们建议选择对于本地休闲市场有吸引力的资源进行开发,并且,争取选择多种资源结合的村落,进行综合性开发,是试点选择的最佳条件。比如,有山水景区的古村落,有独特产出和田园风光的近郊村落,都是最好的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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