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树刚:乡村民宿大有可为,全域旅游大有作为

2018-12-01 绿维文旅 标签:乡村振兴

 乡村旅游是我国旅游消费的重点领域,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新热点,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渠道,也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民宿和全域旅游工作。11月30日,全国发展乡村民宿推进全域旅游现场会在浙江湖州安吉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题为《丰富民宿供给 深化全域旅游》的讲话。

雒树刚指出,乡村民宿方兴未艾,大有可为;全域旅游如火如荼,大有作为。并提出,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民宿的重要意义;要牢牢把握乡村民宿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抓好乡村民宿发展的重点工作,强化“规划先行”意识;强化乡村民宿综合保障;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各项工作。

过去三年,全域旅游经历了从理论初创到生动实践再到战略提升的发展阶段。雒树刚强调,要加强统筹指导,优化发展环境;要及时出台政策,解决实际问题;要创新资源开发,完善供给体系;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抓好首批县级示范区验收工作。

雒树刚指出,要积极探索以旅游规划为引领的“多规合一”,逐步完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规划体系,建立健全旅游投融资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宜游。文化和旅游部正在抓紧制订出台示范区相关管理办法、示范区验收细则等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将统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验收、审核、认定、复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将从县级创建单位开始。

 

雒树刚部长发言摘要
一、乡村民宿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
大众旅游时代,旅游消费持续升级,乡村民宿消费潜力巨大,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将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培育旅游消费新领域。
1、“小民宿,大产业”——乡村民宿消费需求增长快。
乡村旅游是我国旅游消费的重点领域,乡村民宿是乡村旅游的新热点。调查显示,2017年我国乡村旅游达25亿人次,同比增长16%;旅游消费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27%;民宿消费规模达200亿元。预计到2020年,我国乡村民宿消费将达363亿元,年均增长16%,远高于同期国内旅游消费年均8%的预计增速。
2、“小民宿,大市场”——乡村民宿提升空间广。
在大众旅游时代,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和旅游消费的持续升级,乡村民宿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文化风情、慢生活体验,尤其是物美价廉优势,日益受到市场热捧。据相关机构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游客出行愿意选择民宿。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乡村民宿成为休闲度假“新网红”,尤其在中西部地区热度飙升,有的在线预定需要提前45天,很多精品民宿、特色民宿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
3、“小民宿,大联动”——乡村民宿综合带动作用强。
随着乡村民宿业态的不断演化和升级,也催生了乡村民宿设计、建设、融资、运管、培训、用品、餐饮、营销、预订网络等多种服务业态,促进了游乐娱乐、度假、健康疗养、医疗、养老、体育、教育、环保、生态农业、创意农业等多种产业发展。
二、乡村民宿是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
大众旅游时代,旅游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势在必行。
乡村民宿是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乡村民宿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的重要领域。乡村民宿是解决旅游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客观要求。
三、“四大坚持”——牢牢把握乡村民宿发展的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文化引领、乡村特色。
二是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
三是坚持农民主体、大众消费。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五大策略”——切实抓好乡村民宿发展的重点工作
1、统筹规划布局,狠抓基础建设。强化“规划先行”意识,统筹优化布局。
一是要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旅游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确保乡村民宿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二是要制定专项规划。注重保护生态资源,严把生态红线,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要充分考虑客源市场需求,结合区域乡村文化旅游和生态资源优势,明确总体定位、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开发重点、品牌特色。
在空间布局上,国家层面将引导东部发达地区开发提升的同时,注重搭理推进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发展乡村民宿;而各地要在开发城市周边、景区周边和交通干线周边乡村民宿的同时,注重向特色古村、偏远乡村、贫困农村发展。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乡村民宿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薄弱这一突出短板问题。
四是要注重信息化融合,实现移动通信信号和无线网络全覆盖,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乡村民宿旅游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实现监测调查、分析预测、市场导引、推介营销等功能。
2、加强资源利用,提升开发水平。
一是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提升乡村民宿文化内涵,增强乡村民宿的体验性与互动性。
二是科学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注重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开发生态景观、生态乡居、生态度假、生态种养、生态科普、生态健康农产品等多类型乡村民宿产品。
三是结合乡村文化和生态资源,大力发展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乡村民宿创意产品,加强主题房间、特色餐饮、观光体验、农事体验、休闲娱乐、工艺研学、亲子课程、房车露营等民宿产品建设,打造特色鲜明、品种丰富、品质优良的产品体系。
四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利用新技术、新材料、移动互联网、物联网、AR、VR等手段,设计开发体验性和互动性强的智慧化乡村民宿产品。
五是产品业态及功能布局上,以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引导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养生养老、健康体育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民宿旅游综合体,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完善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有效发挥乡村民宿带动效应。
3、强化标准引领,塑造优质品牌。
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 坚持有进有出原则,对精品民宿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其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引领性; 不断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统一规划范运营管理,提升开发和服务水平,大力培育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产品品牌,推出一批本地区产品建设好、服务质量好、市场评价好、带动作用好、示范意义好的精品乡村民宿和品牌企业、品牌带头人。 鼓励有条件的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以精品民宿品牌开展连锁化经营,系统输出民宿设计、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成熟经验。
4、加强宣传营销,引导有效供给。
把乡村民宿纳入本地区文化和旅游宣传营销体系,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建立一体化营销格局。
重点加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地区等乡村民宿的宣传营销。大力推广乡村民宿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示范典型,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乡村民宿发展。注重引导乡村民宿经营农户积极主动参与推广活动,加强网络营销,实现网上预订和费用支付。
5、创新利益联结,带动脱贫致富。
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贫困户积极范宇民宿经营和服务,提升脱贫致富能力。
一是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模式。
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多措并举、有序盘活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施以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为游客提供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和特色美食、购买农副产品等服务。
三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小额信贷、贴息贷款等形式扶持有条件的农户发展民宿。在确保农民利益基础上,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城镇居民、专家学者、退休人员、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大学毕业生等投身参与民宿建设经营。
五、“五大重点”——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各项工作
过去三年,全域旅游经历了从理论初创到生动实践再到战略提升的发展阶段。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始终坚持全域旅游发展方式,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努力解决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要加强统筹指导,优化发展环境。
要切实推动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国土空间、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 保护等相关规划中,积极 探索以旅游规划为引领的“多规合一”,逐步 完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专项规划”规划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旅游联席会议、旅游投融资、旅游标准化建设和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构建良好额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宜游
二要及时出台政策,解决实际问题。
及时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产业融合、公共服务、宣传营销的支持保障力度。 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 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科学稳妥引导私募股权、创新投资基金等投资。 强化专项奖励政策,文化和旅游部将积极用好国家财政“以奖代补”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全域旅游发展。
三要创新资源开发,完善供给体系。
进一步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业融合发展,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发展,与交通、环保、国土、海洋、气象融合发展,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文化内涵、科技水平、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体验产品、定制产品,发展融合新业态,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旅游产品和更加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
注重构建“全域覆盖、主客共享、自游自助、快行慢游”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实施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
探索全域旅游公共服务的企业化提供途径,提高旅游厕所等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
构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机制,统筹用好 旅游营销资金、渠道。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地要建立督查督导机制,牢牢守住两个底线,即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底线和安全生产底线。按照“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思路,主动会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检查,切实维护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品牌,巩固好全域旅游发展成果。加快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
五要抓好首批县级示范区验收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正在抓紧制订出台示范区相关管理办法、示范区验收细则等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将统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验收、审核、认定、复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县级和地级创建单位的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将从县级创建单位开始。验收包括暗访、明查、会议审核三种方式。
验收工作启动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抓紧要求制定本辖区验收实施方案,依据验收细则,对县级创建单位组织初审验收,根据得分结果综合评估,确定申请认定单位,并形成初审验收报告,然后向文化和旅游部提交初审验收报告等材料,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围绕体制机制、政策保证、供给体系、公共服务、品牌影响、市场秩序、创新示范、安全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评审。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创建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抽查,综合会议评审和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对通过公示的创建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将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原则上,地市级创建单位,其辖区内70%以上的县级创建单位通过验收后,方可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省级创建单位在其辖区内70%以上的地市级创建单位通过 验收后,方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向文化和旅游部提出认定申请。
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充分认识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对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按照职责分工,把握工作节奏,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验收认定质量,及时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小结
乡村民宿方兴未艾,大有可为。全域旅游如火如荼,大有作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主动作为,努力把我们乡村民宿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不断开创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为推进我国旅游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旅游美好生活需要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摘自文化和旅游部雒树刚部长在全国发展乡村民宿推进全域旅游现场会上的《丰富民宿供给 深化全域旅游》主题发言。由绿维文旅整理编辑,转载、引用请标注。

绿维文旅已与河北省旅游委、福建厦门市、安徽池州市、山西长子县、云南盐津县等政府形成战略合作,用创新的全域旅游思维和服务模式,为石家庄、厦门、池州、红河州、安阳龙安区、通化市、兴化、布尔津、通辽、通道、湘阴、云阳、吉木萨尔、青岛城阳区、礼泉县、宝坻区、柞水县、烟台市、偏关县、山海天度假区、烟台、平武、开江县、长子县、泾源县、霍山县、新疆150团、新疆142团,西青区、南昌县武阳镇等多地旅游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部分孵化服务,并形成了部分项目落地实施,为发展全域旅游积攒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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