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古村落大拆大建要上升法律法规层面

2013-12-05 中国文物网 标签:

      

广州某个地方“历时十多年”、且“在最好的地块”迁建的两座古宅,近日竣工了。报道说,“广州市民可前往一饱眼福”。这两座古宅一属徽派、一属晋派,秉承“外观不动”、“结构不动”的原则而迁建。据说,“所用的老料新工材料不能超过15%,而且保证全部使用老木,尽可能还原原貌,力求呈现最原汁原味的古宅”。假以时日,在下愿去一窥,饱眼福绝对谈不上,因为我觉得这种做法不大妥当。

古建“搬迁”这几年已经几度成为社会焦点。早几年有徽州古建迁往瑞典;这两年有香港影星成龙将徽州古建捐赠给新加坡,上个月,其中的4座在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东海岸校区举行了盖顶仪式。这两件事所以引起国内舆论的轩然大波,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东西去了人家那里,心里不舒服,或者说受到了强烈刺激,虽然那些古建如果待在“原产地”仍然不会被当回事,仍然当成一堆破烂的累赘。古建今后很可能不会跑去国外当“孤魂野鬼”了,那么,在我们自己的地盘上就可以挪来挪去、挪的双方就都可以心安理得吗?不可以。10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在回答“成龙捐赠”一事时也明确表示,从国家政府的角度讲,一定要把古建筑、古村落、文物留在村里进行保护;村落里的传统建筑不能动。

民居建筑是一种文化,它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与自然环境不断作用、不断适应的产物。因此,不仅在不同的时代,建筑文化的内涵与风格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便是在不同的地域,建筑文化也呈现出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早些年国家发行过一套民居普通邮票,大概是14枚吧,展示的分别是云南、上海、安徽、陕北、福建等地民居,其中并无广东的。我想,不是因为广东民居没有特色,而是广东三大族群――广府、客家、潮汕的民居各具鲜明特色,拎出任何一个都涵盖不了其他两个,也就是都代表不了广东,因而估计是设计者忍痛割爱的成分居多。民居古宅具有如此鲜明的地域性,如果说外国得之是对中华文化有一种猎奇心理,那么在我们国内“搬迁”它们的目的是什么呢?饱眼福的话,到当地去感受还会更深一些,在旅游早已勃兴的今天,这也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从生态的角度而言,古宅迁建有一点类似“大树进城”――就是不少地方急于求成而搞的“高价建绿”。这种做法的危害人们已日渐认识,在我看来,其危害还不在于移植成活率那个可怜的百分比,而在于城市倒是一下子绿了不少,但破坏了移出地的自然生态毋庸置疑,只是破坏的程度无人肯去评估而已。而古宅迁建,倘若“蔚然成风”的话,则必然破坏移出地的文化生态。也许不会,但请允许我杞人忧天一回。成龙出手阔绰,当年一家伙就买了徽派古建10座之多,广州这里“目前已有两栋大宅完工”,究竟要迁建多少还是个未知数。当然了,广州此番迁建的晋派古宅属“拼凑”而成,戏台来自榆次,过厅来自太谷,主楼来自祁县,这里一点,那里一点,但是我们可以小觑其对文化生态破坏的苗头吗?

赵晖司长说,防止古村落里的大拆大建首先要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这些法律法规还是快些问世才好,在此之前,对古建移出地来说,对传承而来的文化即便谈不上生出敬畏感,也总得有点儿尊重意识。谁出钱谁就拿走,对自己祖先谱写出的“凝固音乐”完全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就与败家子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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