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聚集区是由旅游产业领域相关的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及其他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是依托相应资源,以旅游设施聚集为主体,形成的规模型区域。景区式旅游产业聚集区,则以泛旅游产业为导向,以文化景区的旅游升级体验为核心,整合旅游六要素的旅游服务机构,延伸商务、会议、运动、康疗、养生、度假的产业发展,配套旅游创意品、土特产品、纪念品的旅游配套产业服务结构,形成人流聚集、资本聚集、服务聚集、人才聚集、产业聚集、品牌聚集,从而为地方政府、投资商、当地居民创造更大的综合效益。
二、景区式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打造的价值与意义
景区式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的打造具有极高的价值与意义:其一,该类项目的打造,可以同时获得文化与旅游两方面的政策扶持与资金补贴;其二,帮助景区摆脱以门票收入为主的收入结构单一问题,实现以游客单位消费提升和旅游地产开发为带动的收益扩张,形成更好的收益模式;其三,聚集区的打造,以泛旅游产业为导向,以产业、资本、人才、服务集聚为核心,对于地方经济、品牌、产业与就业必将产生极大的带动作用,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
三、景区式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打造的核心要素
从对我国景区与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目前的发展结构来看,景区式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的成功打造需要四大核心要素:
第一,旅游体验核心,可以由文化观光型景区、大型实景演出等来承担,是吸引人气、聚集人流的核心,也是聚集区的主要收益结构。
第二,旅游服务核心,是以旅游观光与体验为基础的旅游服务收益区域,通常在景区的入口区、附近村落小镇,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等功能积聚,是延伸旅游产业、放大旅游收益的基础性结构。
第三,休闲度假核心,是旅游体验的升级内容,在大众观光与体验之外,以景区独特文化内涵与生态背景为特色,形成特色会议、商务、度假、养生产,;同时形成旅游地产开发。
第四,产业配套核心,作为景区式旅游产业聚集区,需求聚集必然带来生产聚集,要形成以旅游为引导的生产产业聚集,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与富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