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旅游带动经济,绿维认为,旅游产业的经济本质,是以“游客搬运”为前提,产生游客在异地(或异住宅生活区域)进行终端消费的经济效果。通过游客的消费,目的地的消费经济及相关产业链发展就被带动起来了。
旅游产业的价值要远远超出一般消费产业的拉动价值。旅游在带动目的地消费、GDP、就业增长的同时,还带来了农民与居民收入高效提升、文化品牌价值,环境生态价值,和谐社会建设等一些列良性社会经济效应。
旅游带动经济,主要通过来源于“搬运市场”的客观能力。通过搬运,游客产生餐饮、住宿、游乐、购物、会议、养生、运动等综合性、多样化的终端消费,带来“出游型消费经济”,进而整个旅游目的地形成消费经济链及相关产业的聚集,最终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据统计,我国国内旅游消费及旅游业总收入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位运行于居民消费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之上。2011年,我国居民国内旅游消费达到了19305.39亿元,占到了整个居民消费支出总额的11.7%;旅游总收入为2.25万亿元,实现20.1%的快速增长,占GDP的比重上升到了4.77%。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世界第一大国内旅游市场和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场,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将超过5%,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