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G+V+I+F的投资模式,想请专家具体介绍下这种模式
您所问的问题属于新农村旅游的投资范畴,旅游新农村示范的投资,应该包括四部分,即政府G(government)、村集体V(village)、投资商I(investors)、农户F(farmers)。
政府应该对交通道路、上下水管网、水利灌溉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给予补贴,对村落规划、技术辅导予以支持,对市场起动、宣传推广、前期消费带动,给予直接的扶持。重庆、成都等地政府埋单消费农家乐,就是一种有效的启动支持。
在政府协助下,核心机构,是村委会,这是代表集体经济的决策机构。村集体经济对于整体发展的投资和决策,是系统科学发展旅游新农村的关键。应该选择集体经济相对较发达的村落进行旅游新农村建设,这样才能较好的建设基础设施,投资一些中型的旅游项目,形成较大的吸引力结构。
投资商,是建设新农村的外来动力。应该尽量吸引外来投资人,投资几百至几千万元资金,建设独立的旅游项目,比如大棚餐厅、大型鱼塘、景区项目、野奢酒店、山水酒吧等等,成为带动旅游的重点。应该规划一批旅游项目,吸引多家机构投资,已达到区域吸引力的最大化。
农户,是旅游新农村的主体,是受益人,也是投资人。农户投资新民居建设、投资餐饮(农家乐),投资经济作物(花卉、果林等)、投资家庭旅馆等等,是打造新农村最为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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