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需要考虑哪些方面才能确定公路景观设计的原则?
根据《公路景观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景观结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高等级公路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而规划建设的国家乃至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在工程立项、报批的同时,也就确定了道路的性质、功能以及近期和远期的建设目标。在此基础上,根据道路所处的地域范围、地形地貌、立地条件等自然因素和地域特色、文物古迹、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进行综合,确定相应的设计原则。一般情况下要作到以下几个方面。
1.因地制宜为前提
强化结合利用现状地形、设计地形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在尽可能减少工程量的前提下,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和环境效果。这是符合中国园林“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这一基本设计思想的。
2.环境保护为基础
高速公路的建设必须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在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否则,会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患。
3.美学理论为指导
公路景观的形成不能脱离社会审美观的要求而独立存在。由于道路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公路景观个可能凌驾于交通功能之上而成为首先考虑的方向,必须在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以美学理论为指导,进行相应的规划与设计。
4.风格鲜明为特点
高等级公路一般位于城市之间(也有旅游点之间的),跨地区、跨地域特点十分明显,因此,充分地结合地域特征和人文特点,才能创造出具有鲜明风格的道路景观。
5.兼顾效益为目的
高速公路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经济,提高社会生产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言而喻。但在建成后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效益,则是贯穿了工程项目从可行性分析、报批立项、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后期养护管理等全过程,需要认真对待、全面调查、仔细分析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继续向我们提问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内给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