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房地产》杂志2014年第4期总第460期刊登了绿维创景林峰院长的文章《新城镇建设中的旅游地产开发形势》。在文章中,林峰院长谈论了新型城镇化中旅游地产开发四种形式:旅游地产土地开发、BT模式下的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旅游休闲项目开发、旅游产品开发。
“旅游地产土地开发,属于土地一级开发的范畴。”林峰院长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国内外的土地使用性质都不存在“旅游地产用地”这个类别,而对于国内出现的“旅游地产土地开发”概念,其实质是一级土地开发经划拨或转让后,房地产开发商针对项目建成后用于与旅游行业相关的居住和休闲娱乐方面的经营活动来定义的。旅游地产商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与城市土地开发的差别在于,不仅仅是项目地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而重点是要形成真正的旅游产业。
在谈到BT模式下的旅游公共设施建设与旅游项目开发时,林院长表示,以BT模式为主导,通过与政府合作,打造旅游休闲的公共工程项目,不仅可以形成旅游相关的公共设施建设,而且还能形成一批旅游产品,由房地产商经营一段时间,再交回给政府管理,或者长期由房地产商经营,或者房地产商完全建成以后交给政府经营。
旅游地产产品开发,不同于一般商业房地产或住宅房地产产品,其与旅游产品的结合非常紧密。林峰院长在文中将旅游地产产品开发,纳入区域综合开发的结构之中,形成五大类运营模式不同的产品:自持型经营产品、出租型商业房地产产品、销售型商业房地产产品、销售回租型商业或住宅产品、销售型住宅产品。而从旅游地产依托的资源或所起的作用角度,又可将其概括为休闲商业地产、休闲居住(第二居所)地产、度假居住(第三居所)地产、酒店地产、养老居住地产、文化创意地产、庄园地产、新农村社区旅游地产八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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