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旅游扔有非常旺盛的生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现状是怎样的?
1 文化遗产旅游研究现状
1.1文化遗产旅游基本概念
(1)基本概念的确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兴起。但对其概念却并未有准确的界定。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定义的确定,使其保护与开发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与行动中来。
(2)类型的界定。
“一个完整的‘无形文化遗产’涵盖一个很宽泛的范围。它包含了传统语言和口传遗产;传统宗教和礼仪;工艺设计和美术作品、音乐、诗歌、戏剧、舞蹈、服饰、厨艺、狩猎、园艺、纺织、医疗、处理冲突的方法等。”根据定义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一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进行归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俗等十大类别。此外还有人按照非物质文化申报的标准与申报程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可按等级划分,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与县级。目前,上述依据已基本被大家认可,受国务院出台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代表作分类的影响,以表现形式、内涵为划分依据的分类方法已被广泛认可。笔者认为,无论是内涵与表现形式划分法还是等级划分法,都是我们整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据,在旅游开发中应结合使用,例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优先级的问题就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内涵与等级综合评价。
1.2 文化遗产旅游研究热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热点主要集中于开发价值、原则、方法、案例实证、影响五个方面。
(1)开发价值、原则、影响认识一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价值、原则与影响,国内大多数学者、专家的态度趋于一致。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价值方面:王宁、朱祥贵、詹慕陶、一帆等诸多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具有较高的审美、文化、科学价值,对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进行旅游开发将会带来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效益。开发原则方面:陶思炎、黄丽华、谢科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观点可总结为可持续原则、保护原则、吸引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基本保证。开发影响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影响,学者的态度可以分为两种,罗明义、徐赣力等人认为旅游开发将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造成破坏;马晓京、肖曾燕等人认为恰当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合理进行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将有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种观点为大部分学者所赞同。
(2)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法、实证研究日益增多。
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式来看,日益丰富多样,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主题式旅游开发模式、实地村落式开发模式,(实地浓缩式开发),模拟景观式开发(再现式开发),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流行的节庆式旅游开发模式(短期表现型开发)、公园式开发模式(创新式开发)。随着我国旅游规划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当前的旅游开发模式又有了更多的创新,如近来出现的实景舞台式旅游开发模式、情景体验式旅游开发模式等等,大大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理论。就实证研究来看,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案例日益增多,如:王若、管宁生对云南丽江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吴承忠对鄂西土家族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的研究;张捷对九寨沟藏族民俗文化与江苏吴文化民俗旅游资源比较的研究;陶伟等对宁夏回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
1.3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者需求的多样化、旅游开发模式的多样化,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旅游开发的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以民俗旅游为例,民俗旅游从形态结构而言,将其开发为“民俗物质旅游”、“民俗行为旅游”、“民俗精神旅游”和“民俗语言旅游”等;就民俗分布的空间方位而言,民俗旅游又可以分为“西北民俗游”、“西南民俗游”、“华北民俗游”、“东北民俗游”等。就民族种类而言。又推出了“藏族民俗游”、“壮族民俗游”、“苗族民俗游”等旅游产品,开发的深度日益加深。此外,查阅的文献来看。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诞生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广度逐渐加大。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外,文学类,医药类、舞蹈类、音乐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相继出现,如:张艺谋策划的大型实景舞台剧《印象·刘三姐》产生了世界轰动效应,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提供了经典案例。
2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存在的问题
2.1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缺乏科学开发理论
科学、完善、系统的指导理论,是非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成功的保证。虽然我国已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类型,旅游开发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也日益多样化,但是系统科学的开发理论体系尚未建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方法;二是缺乏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三是缺乏科学系统开发实践理论。
2.2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品牌意识有待提高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产品,与其它物质产品的经营一样需要上档次的市场运作,需要有“商业包装”,需要树立品牌,打造成旅游精品,这一切尚需要从深处挖掘,进行创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档次较低,例如许多民俗村的民居都是房檐上挂几串辣椒,房内摆一台织布机,游客进门三件事;喝茶、跳舞、坐花轿。这些重复和单调的旅游产品,既缺乏独特性,又令游客感到乏味,在旅游市场竞争中,缺乏一定的竞争力,效益也将普遍较低。
2.3 开发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型丰富、数量众多,而当前的旅游开发仅仅集中于民俗旅游活动,而别具特色、充满奇趣、富有审美、科学文化价值的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成为民俗旅游的点缀,并没有深入挖掘其旅游价值,在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上需要大大加强。
3 非物质文文化遗产旅游的建议与对策
3.1 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进
须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分布状况,绘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2)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开发效果的评价体系;(3)确立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资本运作理论、战略模式选择理论市场开发理论;(4)负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进行形象设计以及宣传组织策划工作。
3.2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
人才是进行旅游开发的动力资源,为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应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学科项目建立设想:(1)课程类别:国家普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课程;(2)课程级别:本科生、研究生;(3)课程目的: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型的文化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认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特点,能够运用所学旅游开发理论,进行科学开发,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