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遗址开发也日趋多样化,如在原遗址基础上、依据考古发现及历史记载恢复原貌,供游客参观,或另择他处,按遗址原貌复建大遗址,如珠海的圆明新园、深圳的锦绣中华等,这些方式对大遗址的保护及其历史文化的传承均具有积极效应。
绿维创景院长林峰博士认为:遗址展示与旅游开发最重要的,是通过对历史文化的深度挖掘,创新遗址展示与历史文化体验的游憩方式,建立内容丰富、游览紧凑、结构合理的游憩结构,创意独具特色的品牌形象,延伸产业链,形成遗址保护展览与文化体验的产业体系。
大遗址承载着巨大的历史传承功能,可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大遗址进行适当开发,但旅游开发中必须保存其历史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应对不同类型的保护复建内容介绍清楚,以免混淆历史真实遗存。
绿维创景文化产业分院院长衣玮认为,大遗址开发模式创新,体验手法的设计与运用至关重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如何展示、如何情境化、如何参与,是把游客消费需求与消费特性和历史文化结合的关键。我们特别强调展示模式、观赏模式、参与活动、情境文化体验等手法,以保证寓教于乐的效果。
另外,大遗址保护利用,可以将概括为三区功能构架:遗址保护展示区、建设控制区、文化产业区。在运作主体上坚持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和领导,积极吸纳文化企业参与大遗址的开发利用;在运作环境上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合同契约和监督体系为主要特征;在开发建设上,进行区域统筹,把遗址开发、区域城市开发、文化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形成城市经营统筹结构;在经营上,利用招商引资,实施项目分包与保护下的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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