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街区是旅游中重要一环,历史街区的改造和升级有什么最新趋势?
我国正式提“历史街区”的概念,是在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其基础是此前由建设部于1985年提出(设立)的“历史性传统街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等也予以保护,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正式将历史街区列入不可移动文物范畴,具体规定历史街区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
历史街区改造首先应该以保护为前提,具体内容包括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建筑装饰等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地段的历史功能和作用。历史街区的的二次升级主要在保护的前提下体现如下几个趋势:
1、历史街区的泛化休闲化趋势
休闲是指人们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中解放出来,在闲暇时间依据自身意愿从事各种非报酬性的自由活动,历史街区休闲化发展就是为了满足人们从事各种自由活动的需求而产生的。休闲化是将历史街区功能由简单的观光打造为融观光、消费、娱乐、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泛休闲化历史街区,休闲化丰富了历史街区的娱乐功能,有利于增强吸引力,带来更广泛的经济效益。
2、历史街区的景区化
景区化是指将整个街区看成是一个景区,按照专业旅游景区的管理模式,对历史街区进行景区化经营管理、实施营销,内置各种休闲节点、标识系统、交通系统、游线安排等,通过旅游六大要素的安排,符合旅游规律,服务规律,实现历史街区的升级管理,这是历史街区规范市场化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更符合现阶段消费者的需求理念。
3、历史文化街区从休闲化到景区化的升级
我国历史街区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两次升级:第一次是从普通观光性历史街区到泛休闲化历史街区的转变,这是在自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休闲化升级;第二次则是从休闲化历史街区向景区化历史街区的转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及人们娱乐消费需求的提高,历史街区将进入在休闲化基础上的景区化升级阶段,这是在大众休闲基础上的第二次升级。采用景区化打造手法,能提升打造的水平,进而提升历史街区的价值,因此,历史街区景区化成为当前历史街区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新阶段打造城市新名片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