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按照功能可以划分为哪些类型?
风景名胜区按照功能可以分为5个区域:
(1)生态保育区:生态科学价值高,不对游人开放,保护原生态,可进行科学研究活动;
(2)特殊景观区:自然美学价值高,开放游览,不建机械交通与住宿设施,修建生态步游道、解说系统和必要的休憩点。
(3)史迹保存区:开放展示,维护原作,不能改造。
(4)服务区:可修建公路,建设安全、卫生、简朴的食宿及文化活动等服务设施,并实行特许经营。
(5)一般控制区,除上述四区外,原有村落和田园等,控制在与风景区协调的原则下,改变农业生产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精细农业,提高经济效益,控制村落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等,随着地区城市化的发展可把山区的农民迁出风景区。此外,还要划定风景区外围的保护地带,防止破坏性项目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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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的思考 》 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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