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用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快速发展时期,旅游区数量和用地规模急剧扩张,而且新增加的旅游区大多位于城郊和乡村。由于旅游开发定位不准,景观和产品创新不足,出现旅游区和人造景观建设比规模、占地面积大、土地污染、土地粗放利用和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
同时,由于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缺陷,一些旅游用地规划不规范,有些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涉及到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旅游开发采用“以租代征”方式,甚至以旅游开发为名,进行变相圈地,从事工业招商和高档别墅开发。
除此之外,我国旅游用地规划还存在其它一些问题,例如:
(1)由于旅游区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功能重叠、土地价格评估、基准地价评价体系和价格机制尚未形成等原因,旅游区土地的出让或租赁价格较低,导致许多景区投资短缺、土地闲置和利用率低。
(2)有些旅游策划规划设计专家没有制定规划或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造成旅游区建设布局和结构不合理,景点建设城市化,旅游资源破坏以及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
(3)由于制度、法律、政策和管理体制上还存在各种缺陷,旅游区常出现多头管理、执法不严、土地产权不明确、管理混乱等问题,加剧了旅游用地规划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二、旅游用地规划管理对策探讨
1、增强旅游用地规划的复合功能
首先,加强对已开发旅游用地和新旅游用地的复合利用。旅游用地除旅游功能外,还应结合经济作物、药材、花卉、养殖业等的生产进行综合利用,如,在山地旅游绿化地内栽种珍稀植物、种植药材、茶树、各种水果树,在水域可适当种植莲藕、养鱼、养鸭等。
其次,加强非旅游用地(如工业、农业、军事及其它特殊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转化,实现旅游用地资源的多重立体利用。旅游用地综合利用最常见的是观光农业、林业,甚至观光工业,即产业旅游。观光农业是以农事活动为基础、以农业经营为特色、把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在一起,利用农业景观和农村自然环境、经营活动、文化生活吸引游客观光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而这一建立在农事活动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基础上的旅游项目,是农业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的渗透,观光林业、观光工业亦同理,它们都同时具备了两个产业的双重特性.旅游开发在其中起到了对土地生产力立体综合开发与利用的作用,体现了土地生产和旅游的双重价值。
2、充分挖掘未利用地的旅游功能,强化未利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转化
除少量的设施建设用地外,旅游业中所必备的大量游览线路、活动场所、景点,均是对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一般情况下无法在其它领域中利用的溪流、溶洞、岩石、沙漠等等,均可在旅游业中发挥长处.旅游开发对这些天然事物研究、发现它的旅游价值,做出新的诠释,可谓物尽其用。
3、搞好旅游用地规划
把地方旅游业建设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中来。正确处理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景区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关系。把城镇规划与旅游规划融为一体,把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生态保护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旅游区规划,维护旅游区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改变规划。
4、加强旅游用地立法
目前在旅游用地的管理中存在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旅游用地的征用手续不健全,占补平衡措施不完善;关于旅游用地的立法过于笼统,没有专门的立法;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中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重视。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系统的法律或法规来,从根本上保护自然环境,防止旅游景区的过度开发,以保证和规范当前快速发展的旅游用地,防止旅游景区的宝贵土地资源被破坏。
绿维关于旅游用地规划的相关研究:
《旅游用地管理对策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