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产作为一种边缘性、交叉性产业,按照一种产业规律非常难把握。旅游地产开发和产业发展、城市开发、区域综合开发结合在一起后,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综合的课题,涉及开发商、政府管理部门、旅游度假者和当地居民四大主体。
首先,旅游地产应服务于区域综合发展。旅游产业由于强大的综合效应,已经与其他产业紧密结合构成一个网状立体化的产业集群架构,带动目的地的经济发展。作为旅游产业与房地产业的交叉行业,旅游地产应结合政府对区域发展的规划要求和长期目标,满足区域发展需要,构建一个整体利益架构。
其次,旅游地产应造福于当地居民。旅游地产开发毋庸置疑会涉及到拆迁,会从当地居民手中征地。他们失去土地后,不应变得更加贫穷,相反应该获得一个全新的发展机会。这就需要让当地居民参与到产业发展进程中来,分享发展利益。
再次,作为一个投资项目,旅游地产还应符合资本运作的规律。要快速回报、要持续经营、要对其投资人负责。最后,旅游地产要为旅游度假者创造一种不同于日常生活的休闲度假新体验。满足旅游者对于旅游目的地的需求。
可见旅游地产是一个综合性项目,方方面面都有要求。它与城市地产最大的区别就是需将人从客源地搬运到目的地。因此旅游地产的开发关键,就是形成吸引核,进而构建休闲消费聚集,在低成本的土地价格与高回报的房产收益之间寻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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