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产成为地产商获取廉价土地的一条通道,因此与旅游地产开发如火如荼。旅游地产开发有三种模式:第一是先开发旅游项目,做成熟地后开发商品房;第二是在旅游地开发满足人们休闲度假需求的第二居所;第三是开发满足人们旅游投资/消费需求的产权酒店。
一、先开发旅游项目后开发商品房
先开发旅游项目后开发商品房的操作模式主要针对大城市的郊区地段。由于“级差地租”效应,位于城市郊区的土地一般都很低廉,且离市中心越远,价格越便宜,地产商可用较低的代价获得巨量的土地储备。驱动地产商购置此类土地的动力有两个方面:其一,城市扩张将使此类用地价格上升,并使开发房产成为可能;再者,通过开发商开发旅游项目,将生地做成熟地,乃至旺地,再开发房地产项目。
这种模式的旅游地产有一个很成功的例子。那就是深圳华侨城。1985年深圳华侨城地块还是一片荒滩,华侨城引进的第一个项目不是办工厂、搞房产,而是在没有任何旅游资源的情况下兴建了中国第一个人造旅游景区——锦绣中华微缩景区,之后又开发了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等主题公园以及深圳湾大酒店、海景酒店等一批旅游文化项目设施,形成一个集旅游、文化、购物、娱乐、体育、休闲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度假区。此后,华侨城才推出了自己的房地产项目——意大利风情的超大规模豪宅“波托菲诺”,定位为华南最大的豪宅社区,主要目标客户是深圳、香港及周边地区的富有成功人士。整个小区的总销售额将超过100亿元。
由此可知,这种先开发旅游项目,后开发商品房的旅游地产操作模式是可行的。但它要求发展商不但能够拿到相应的土地,还要具备相当雄厚的资金实力。另外我们还应认识到华侨城的成功有其历史因素,深圳作为当时中国最出名的经济特区,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去深圳参观考察,也正是这些人流才确保了锦绣中华等主题景区的成功,而之后各地仿造华侨城的做法所建的很多人造景区,大部分以失败告终。所以,启动“旅游+房地产”项目,一定要充分论证,认识市场需求,并从改进和完善城市功能入手,才能获得想要的回报。
二、开发度假地第二居所
这种旅游地产操作模式主要针对的地块多在大中城市远郊或远离大中城市的著名风景区附近,或旅游资源突出的旅游目的地城市。此模式与“先开发旅游,后开发商品房”模式所面向的目标完全不同,后者主要针对大城市郊区地段,所开发的商品房主要用来满足当地城市居民的第一住所需求。而旅游度假地的特点是:一般当地居民较少且购买力有限,在旅游旺季虽然有旺盛的人气,但都是以旅游观光、度假为目的的短住宿需求客户。所以在这样的地块上适合开发“第二居所”,用来满足有经济实力的外地消费者的休闲、度假需求。
近年来,到海南旅游的人数不断增多,不少北方游客萌生了在海南购房或为父母购房安享晚年的愿望。旅游地产发展商就为不同需求者量体裁衣,建造了候鸟式的“度假房”和落叶归根的“养老公寓”,受到外省消费者的青睐。海口不少居住小区已出现了“东北村”、“华北村”和“西北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旅游度假地兴建房地产项目,必须考虑与旅游景区的协调、对景区文化内涵的发展及延伸,如果直接把一片一片的旅游区和旅游规划区变成住宅区,这样的发展将会降低旅游度假区档次,甚至完全消融掉这个旅游度假区,附着其上的度假地房产和土地亦将大幅贬值,给地产商和小业主带来损失。
三、发展产权酒店
产权酒店就是将客房的产权销售给小业主,再由小业主委托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享受利润分红,同时酒店管理公司赠送小业主若干天的酒店免费住宿。它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法国阿尔卑斯山,70年代在美国开始流行,现在已成为全球年销售额90亿美金的成熟旅游细分行业。
产权酒店产品首先是投资产品,小业主购买产权酒店主要在于它提供了高于银行存款、债券的投资回报(平均年回报率为7%左右),而风险较股票、期货要低(拥有实实在在的房产证明)。小业主之所以相信产权酒店能够产生相应的经营利润,首先是他对产权酒店所在地旅游业的长期看好,其次是对酒店经营能力的认同。所以,“产权酒店”操作模式下的目标客户将不再限制于当地居民及休闲度假消费者,而是扩大到了有富余资金的所有家庭。
产权酒店也是消费产品,一般酒店管理公司将赠送若干天酒店客房的免费住宿给小业主。通过交换平台(如TPC度假交换平台),小业主在获得房产和投资回报的同时,还将在全国各地度假时享受免费住宿。
产权酒店是目前最流行的旅游地产操作模式,它之所以受到地产商的青睐不仅是因为产权酒店产品卖点多、目标客户广泛,更重要的是给了地产商操作各种特质旅游地块的有力武器,无论地块大小,无论地块位于市中心还是郊区或者旅游度假地,产权酒店都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地产的价值及让旅游地产商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丰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