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维创景认为,旅游综合开发是大势所趋,地产商应由一般项目开发商转变成区域运营商,旅游综合开发商包含四重身份:
第一,是旅游开发商。在未来的发展中,核心的工作之一是要进行旅游休闲项目的开发与经营。
第二,是地产开发商。休闲地产是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构成,开发企业的重要工作必然是地产开发。
第三,是特色产业发展商。随着发展的深入,单靠地产为收益支撑的模式必然难以为继,政府必然要求企业考虑更科学、更持续特别是能够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这就决定了旅游综合开发项目中,除了旅游板块、地产板块以外,保护下来的生态区域与耕地区域,应当发展特色产业,如葡萄产业、花卉产业等。据此,开发企业自然成为特色产业发展商。
第四,是区域运营商。以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为己任,把旅游开发、特色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社会统筹结合起来,在政府的管理下,以主投资商的身份,通过在规划、二级招商、土地一级开发、泛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市政公用建设开发、商业房地产开发、住宅和度假地产开发等工作,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这时,开发企业将成为承上(政府)启下(市场)的区域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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