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的定位与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在的比重情况的不一致表现在哪里?
政府在政策方面对旅游产业的定位与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在的比重情况的不一致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旅游产业定位高的省份,其旅游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反而并不突出,比如新疆、吉林将旅游业作为本省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支柱产业,但旅游业总收入在GDP 中的比重还不足7%;
二是旅游产业定位偏低的省份,旅游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反而占有很大比重。上海旅游总收入在GDP 中的比重五分之一有余,它却仅将旅游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主体,海南省的旅游总收入在GDP中占有14%,并提出要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也只是把旅游业定位为第三产业的龙头进行发展,并未明确而直接的提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虽然旅游业在各省市的地位不同,但是我们看到了良好的发展劲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旅游业会在国家产业结构中处于更加优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