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是对人类空间秩序的一种创造,是空间环境的设计。城市设计的内容就是合理地处理好骨架空间,象征空间和目的空间,使之协调发展。而且不仅有质的要求,还要有量的概念。
具体来讲城市设计内容包括如下:
(1)城市总体空间设计;
(2)城市中心和广场空间设计;
(3)城市干道和商业街空间设计;
(4)城市居住区空间设计;
(5)城市园林绿化空间设计;
(6)城市地下空间设计;
(7)旧城保护与更新空间设计;
(8)建筑小品和城市细部空间设计。
上面所述都属空间设计,至于以上各类在工程方面的设计,则应由各方面的工程师配合进行。城市设计的任务是:
(1)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方便、高效、卫生、优美的物质空间环境和精神文明环境。
(2)城市设计要为城市社区建设一种有机的秩序,包括物质秩序和社会秩序。
(3)城市设计是一项综合规划设计工作,要求综合各专业的需要,做到合理安排。
(4)城市设计要立足于现实,并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5)城市设计目标是空间形式上的统一、完美;综合效益上的最佳、优化效果;社会生活上的有机协调。
在实际操作上,城市设计还要注重层次性。城市设计的层次性包括:
宏观层次:城镇分布与城市形象。城市设计的宏观层次包括在一定区域内的城镇分布;城乡一体化规划与景观设计;城市的格局与形态、功能组团、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分区特色与舒适的环境、城市出入口、土地利用与活动场所等。城市设计的宏观层次内容与城镇体系规划相辅相成,不过城市设计更注重于城市的关键性特征与自然景观的构成;注重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景观、文化或社会经济资源的物质的和视觉质量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在对宏观层次的城市设计进行评价时,创造高质量的城市环境和优美的城乡视野成为重要准则。
中观层次:建筑物与空间。中观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包括用地布局、建筑设计、交叉口与广场、街道和路网格局、视线走廊、连接度与整体性、体量与高度、地标物、开敞空间和公园、人行道与步行系统的连接等等内容。中观层次城市设计内容与城市总体或分区规划相辅相成,不过城市设计主要关注开发建设对自然景观的物质和视觉质量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人工建造物的适宜性和视角的关系;对光和空气的穿透性影响;与步行道格局的协调性;与城市整体立面轮廓和体量的协调性;与地方传统的协调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等。
微观层次:使用者环境。微观层次的城市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的人的尺度、街道陈设、材质颜色和纹理、过渡的处理、广告和标志、街道景观等。微观层次的城市设计与详细规划设计相辅相成。在对微观层次城市设计进行评价时,自然方面主要关注功能上的适宜性。人造方面关注街道结构和功能的适宜性,创造好的步行环境,人的尺度和生活质量的提高,空间的创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