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国务院提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旅游业在“扩内需、调结构”的发展战略中,将得到怎样的机遇,如何寻求突破?
绿维认为,区域经济规划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政策层面,各省区对比分析
根据我们获取的省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省长讲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等资料,在政策方面,我国各省对于旅游产业的定位描述(包括已经实现的和确立为发展目标的)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为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主要有两种说法: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2、发展层面,各省区定量分析
我们主要考察两个指标:以2007年为例,各省区旅游总收入;旅游收入所占GDP的比例。2007年,全国旅游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占GDP 的比重突破4%,达到4.37%,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展状况则有较大差异.
通过对各省旅游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水平的简单对比,我们发现:
(1)对旅游业的政策定位与产业发展状况不完全匹配。
政府在政策方面对旅游产业的定位与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在的比重情况的不一致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旅游产业定位高的省份,其旅游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反而并不突出,比如新疆、吉林将旅游业作为本省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支柱产业,但旅游业总收入在GDP 中的比重还不足7%;
二是旅游产业定位偏低的省份,旅游收入在国民经济中反而占有很大比重。上海旅游总收入在GDP 中的比重五分之一有余,它却仅将旅游业定位于第三产业的主体,海南省的旅游总收入在GDP中占有14%,并提出要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也只是把旅游业定位为第三产业的龙头进行发展,并未明确而直接的提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旅游产业的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关联度较高,旅游资源方面的优势让位于经济发展环境。
旅游产业发展的绝对值和所占GDP的比重在区域范围内对比的排序差异非常大,反映了地区整体经济水平的差异。而旅游业的发展受到包括整体经济实力、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等较多因素的影响。从旅游收入对比表可以看到,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旅游业的经济收入也相应的较高,相应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经济收入也相应较低,反映了旅游业与区域经济的高关联性,而旅游资源方面的天然优势要让位于这种区域经济发展实力的影响。但另一方面,旅游收入较高的部分区域,产业比重却相对较低,旅游业在这些地区的产业发展地位尚未充分表现。
(3)旅游产业的政策定位是从区域发展的全局出发而表现的动态变化过程。
2008年11月,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提出了“旅游立省”的战略,广东面对新的经济形势也提出了“振兴服务业”、“建设旅游强省”的战略,四川更是在灾后重建中把旅游业作为龙头支柱产业和重中之重进行恢复提升。因此,政府对旅游业的定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有可能是响应旅游产业自身发展的成果,但更多的是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整体出发,顺应发展潮流,把握发展机遇,充分利用旅游业的优势,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发展。
因此,面对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趋势,尤其是近来比较突出的金融危机、国家“扩内需”的政策等发展环境,我国旅游业在政策层面和产业发展层面都会有相应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