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小城镇,是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也是小城镇特色化的发展路径之一,无论是对于旅游产业发展还是城镇化进程来说,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层面也对这一发展模式给予了支持,提出来要加快推动旅游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而这离不开旅游小城镇评定标准的制定。2014年,受北京市旅游管理委员会委托,绿维创景编制了《北京市旅游小镇评定标准》,本文将就此项目过程中的一些研究心得,加以提炼概括,以期为后续旅游小城镇的创建和管理提供借鉴。
旅游小城镇应具备基本的三个条件:一是至少要具备一个AAA级以上
旅游区(或相当于一个AAA级以上旅游区)的资源当量和市场接待规模;二是旅游产业的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需达到5%以上(旅游业为支柱产业);三是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8%以上(发达国家旅游的就业带动率一般在10%以上,选取这个数据的80%为标准点)。
绿维创景从旅游小城镇的概念及旅游小城镇建设、管理、运营等角度出发,立足旅游开发、城镇化体系构建、产业发展三大视角,提出界定旅游小城镇的八项重点——产业体系、吸引力架构、基础设施体系、人居环境、社区参与与居民受益程度、管理系统、保障体系、市场影响力。关于三大视角,具体是:
1、旅游开发视角
顾名思义,旅游小城镇是以旅游功能为重点的综合区域。在开发时应立足市场需求,从旅游的舒适化、人性化、休闲化角度,以实现旅游产业升级发展为目标,对旅游资源、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接待设施、旅游市场运营等提出一定的要求。
2、城镇化体系构建视角
旅游小城镇是
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探索,其开发和评价应充分考虑和结合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着眼城镇化发展的角度,助推产业延伸整合、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化水平提升、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城市管理优化等。
3、产业发展视角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区别于传统的旅游区,旅游小城镇的开发与评价应从“产业发展”角度对其提出一定的要求,主要从旅游产业占GDP比重、旅游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旅游产业对社区就业的带动性、旅游产业对社区居民增收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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