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城市历史文化景点的商业物业开发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不租不售
这种模式为自主经营,所获得的收益是最大的,在国外的商业地产项目中较常见,目前国内一些发达城市也有出现,但是相对很少。其原因在于国内开发商没有相当雄厚的资金实力或者有很成熟的经营运作能力,缺乏信心,因而觉得风险太大。该类模式主要可能出现在等级高、景点质量高的景区内部商业,其商业基础为景点内的核心吸引物,其产权属于景区,且受到相关条例保护和约束,不可租售,但又具有一定的商业开发价值,开发经营收入归景区所有。如通过景区内吸引物开展的固定的商业展览、研讨、论坛等商业形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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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租不售
该类模式主要出现在景区的土地范围内,包括内部的小型商业和景区边缘的主题性商业物业,其物业产权属于景区,且受到相关条例保护和约束,不可销售,但可以灵活租赁。成都武候祠的“锦里旅游一条街”即为该类开发模式的代表。该模式的收益较慢,对于其后期的提升性改造支持略显不足,但由于景区作为其物业所有者,对于该类商业物业的整体形象维护、控制、推广力度较强,且能很好地配合挖掘景点的历史文化内涵,因此,该模式对于景点的持续性发展具有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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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售不租
该类模式大多出现在景区的土地范围外,特别是等级高、景点质量好、位于城市商业核心区域的景区周边容易开发。由于景点的资源优势可快速带动周边低价升值,开发商可通过该模式快速获得利润,投资商也因为景点的优势而增强投资信心。具有较好的自然景观的历史文化景点,即使本身的历史文化吸引物的质量较低,由于开发商可充分结合景区的自然优势和历史文化基础,也可以开发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休闲型商业及住宅。充分利用景区门票低(甚至无门票)的特点,可在开发概念上将景区作为其物业的外部配套,吸引本地顾客购买及消费,以增强投资商的信心。但该模式由于开发商的快速商业行为特点,对于其物业的持续经营一般缺少有力的规划和管理,该类物业容易出现业态重复、混乱和竞争过度激烈的情况,不利于物业的持续性发展。
·又租又售
这种模式最复杂,最繁琐。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持续性,受景点质量、客源结构及区位的影响均不太大,能同时兼顾长期和短期的收益要求,可供开发的物业形态,可引进的商业业态均最丰富。这种模式虽然避免了前三种开发模式的弊端,但涉及商业地产开发中三种权益关系最多,也最难以平衡。对所依托的景点要有充分和细致的分析和了解,开发过程也需要足够的精耕细作,同时需要根据景点特征,研发出最适合的销售、招商和管理模式,自然,其收益也是最合理和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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