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高级阶段,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指导方针,其本质是要更加注重内涵增长和发展质量。
城乡融合发展要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城乡融合发展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城乡要素融合,形成城乡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汇聚的良性循环,推进城乡一体、全民覆盖、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城乡不平衡发展
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逐步建立起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相应地建立了城乡分立的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管理体制,随着工业发展,城乡差距日益扩大。
二、三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城镇变得繁荣,农村人口大幅度留出,传统农村社区趋于解体,农村物质环境日益破败,反哺农业的诉求逐渐强烈。
城乡统筹发展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走出“工业优先、城市偏向”的二元思维惯性,我国经济社会进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阶段。
城乡一体化发展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理念,要求“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国民经济高度发达、农村人口/农业人口占比极小,城乡社会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城乡要素市场等基本一体化。对农村、农业的补贴力度极大。
城乡融合发展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9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城乡融合发展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指导方针。
城乡关系的递进发展下,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城乡关系改善的农业农村农民政策
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 GDP从2002年1149美元到2018年超过9000美元
● 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36396元
● 恩格尔系数下降到28.6%
● 健康食品、生态、文化产品需求庞大
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 2017年农村集中供水率已近接近70%
● 电网基本实现全覆盖
● 农村公路总公里数达到400万公里
● 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不断提高
粮食产量大幅提升,乡村价值显现
● 人均粮食产量从2002年的357公斤提高到2018年的471公斤
●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 谷物供给率保持在95%水平
● 乡村有更多资源用于发展新业态,新产业,拓展多种可能
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加速期
● 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
●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
● 乡村的稀缺性和投资价值日益显现
● 市场要素供求关系出现改善,城——乡人口要素流动加快
强调工业和农业相互促进发展
注重农业和工业在发展上有公平的地位。
强调双方都以对方的发展作为自身发展的
前提和条件,而非一方附属或带动另一方
的关系。
强调城市和乡村之间要多维度
全方位融合。
强调城市和乡村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平衡发展
在良性互动中实现共生共荣。
最终目标是实现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衡化,要素权益等值化
将城市和乡村放在平等的地位上
全面推动城乡经济、社会、文化、
生态、治理各个领域制度并轨
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
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
治理资源在城乡之间科学调配
生活水平、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要素市场等方面有很大提高
商品市场基本实现一体化,在人
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上差距很大
发达地区城乡融合度高,欠
发达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低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高,以城带乡作用发挥不够
我国城镇化率虽然快速提升,仍然低于高收入国家20个百分点,中西部、东北地区城镇化率更低(40%),城市对乡村带动作用远远不够。
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实际水平差别大
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城乡人口、资本、土地要素单向流动
2009-2018年,我国非农就业比重从61.9%增长至73.9%,年均增加1.2个百分点。但同时,农村人口空心化现象日益严峻,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乡村治理体系弱,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差距大
乡镇政府治理能力弱化,乡村治理体系不健全。
城乡收入差距较大
我国城乡收入比从2009年的3.33降至2018年2.69,虽有缩小趋势,但仍然保持了较大的绝对差距
城乡数字鸿沟
截止2020年6月,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76.4%,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2.3%。
2019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等18家部委出台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
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了11个地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
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
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
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