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9日),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就广东部分旅行社在旅游服务中收取小费的问题首次表态“不反对”。昨天下午,包括首次在社会上公开“旅游服务小费制”的广东中旅等旅行社的负责人向媒体透露,实行小费制度不失为一种好尝试,相信可以达到游客、旅行社双赢的目的。
昨天,广东南湖国旅更开始尝试新的小费机制,实行小费在报名时先交,服务不满意可退回的办法。
国家旅游局:前提是游客自愿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收小费”尚无规定禁止,但前提是游客自愿。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负责人认为,“只要是游客自愿,旅游局是允许旅行社收取小费的。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1987年颁布的禁止收小费的规定已被废止,已经说明建议游客付小费给导游不存在违规违法。
作为首次向社会公开收取“旅游服务小费”的广东中旅,前不久破天荒向社会公开其旅游服务的“小费制”,随后广之旅、南湖国旅也向媒体表示,此前它们都试行过旅游服务费的制度,这次广东中旅只是大胆地在社会上公开为这种服务费正了名,给了应有的“名分”。
广东中旅市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一举打破了旅游行业向游客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潜规则”。据悉,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其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导游每天的小费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
据广东中旅介绍,这几天电话咨询VIP团的消费者近百人,绝大多数咨询客人建议广东中旅一定要将出发日期设计好,以便在最适宜的时候最舒服的时候出去。广东中旅VIP团小组目前正在落实消费者的建议。
北京“百强社”之一的春秋旅行社的经理杨洋表示,该社国内团尚无小费制度,“如果广东做得好,我们也考虑引入”。
游客质疑:为何还要给小费
当然,对于旅行社公开收取游客的小费,社会各界亦有不同意的声音。
记者昨天采访了正在广东中旅营业厅办理出游手续的部分游客。一些游客则对这项新举措拍手叫好。宁先生说,游客付小费可以保障导游优质的服务,还跟国际接轨,有助于国人提升消费观念。但正在办理到九寨沟旅游手续的黄先生并不怎么认同,交了价格不菲的团费就不应该再收小费,否则是加重了游客的负担。“交了团费旅行社就应该给我们提供与之相符的服务嘛,导游收入少,应该由旅行社来付,而不应该让游客来负担这笔费用。”
小费制意在规范导游服务
另一位李先生则担心,“谁能保证某些聪明的导游不既拿游客的小费又拿商家的回扣?”同时,他提出了疑问:这项措施只在贵宾团里施行,那么普通团就不该一视同仁了?
广东中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中旅此次建议游客自愿支付导游小费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导游的服务。
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很多导游为了增加收入而私下与景区的购物点“合作”,以带游客购物赚取回扣。
广东中旅导游公司专职导游吴泽中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实行国内游小费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广东中旅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出团的‘VIP系列团’行程安排中取消了‘购物’这一安排,这样地陪导游没办法再从购物这一环节中赚取灰色收入,转而将精力投入到为顾客竭力服务上面来。如果地陪导游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满意,游客愿意给小费,按每个游客每天支付20元的小费、一个团30人来计算,那么导游的收入会增多。”
当前,旅行社“小费”的标准仍各有不同,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旅游主管部门能够就国内游“小费”采取统一的标准,以规范“小费”服务制度。
作者:陈戈 王坚 汤绮婷 黄少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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