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西永镇镇域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在西永镇政府和区城乡建委组织领导下,由重庆市城市规划协会城市规划咨询部于二000年六月编制完成。
第二条 原编制西永镇规划(1996--2010)与本规划如有冲突,均以本规划为准。在规划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风貌设计以及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本次修编规划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沙坪坝区土地利用规划》、《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村镇规划标准》、《建制镇规划管理条例》、《沙坪坝区土地利用规划》、《西永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1998~2010)》。
第四条 本规划期限:近期2000~2005年,远期2005~2015年。
第五条 本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为镇域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两大部分。
镇域规划:主要依据镇域和周边地区的地理位置、自然特征、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来预测城镇化水平,确定镇区在镇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村镇体系布局,平衡产业配置,形成完善的村镇道路体系,并对镇域内主要基础设施提出规划意见。
镇区建设规划:主要根据镇区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确定镇区性质、发展规模、发展方向;针对镇区特点提出符合发展需要的空间布局形态,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各项建设安排、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各种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划、解决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目标安排的协调问题,同时对城镇环境和风貌提出系统、完整、明确的规划。
第六条 本规划及文本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规划由西永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履行各个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章 镇域规划
第八条 城镇发展战略及目标
结合西永组团规划,走集中发展的道路,重点拓展新镇区,完善各项功能,强化镇区辐射能力,努力提高城市化率,以建立协调合理的村镇体系发展战略和目标,从而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九条 城市化水平预测
西永镇现有人口1.9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0.13万人,占总人口的6.78%。规划近期2005年总人口将达2.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将达0.5万人,占总人口20%;远期2015年总人口将达3.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7万人,占总人口45%。
第十条 村镇分级规划
镇域规划村镇体系为三级:一级为镇区,是全镇政治经济中心,集文教、卫生、工业、商贸、居住为一体的城镇;二级为各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的中心村,为各村管理、服务中心;三级以社或村民相对集中聚居地为自然村落。
第十一条 规划发展战略
本规划发展战略要突出镇区的主导地位,抓住西永组团库区特点,吸引符合自身发展的项目,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为镇区和组团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第十二条 规划交通结构
本规划依托成渝路和赖白公路以及新镇区赖白路改线段,加之沿东山脚下新增10公里镇域公路,组成全镇交通闭合网络,构成西永镇良好的道路体系。组团规划范围的西永、中柱两村利用组团路网,可很好地实现便捷的交通。
第十三条 电力规划
电力规划重点在新镇区,以新、扩建相结合,增加电网负荷及供电设施,电力来源向国家电网购入。
第十四条 通讯规划
现全镇初步实现村村通电话,预计到2015年市话普及率将达40部/百人。农村将达市话20门/百人。
第十五条 供水规划
远期规模为日供水6000m3,近期新建日产3000 m3自来水厂一座,改造供水管网,使城镇供水受益面100%。同时广大农村强化改水工作。
第三章 镇区规划目标及规划指导思想
第十六条 本规划的目标:力争在2015年把西永镇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都市圈城镇。
第十七条 本规划的指导思想
(一)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增强西永镇社会经济辐射力,为组团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环境污染,注重城镇景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妥善处理老镇区与新镇区、近期实施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合理布置功能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四)完善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各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实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发展。
第四章 镇区性质和规模
第十八条 城镇性质:西永镇是西永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仓储和加工业为主,为化工危险品库区服务的工贸型城镇。
第十九条 1999年西永镇城镇人口0.13万人,到2005年城镇人口达0.50万人,到2015年城镇人口达1.77万人。
第二十条 1999年西永镇建成区面积8.8公顷,人均建设用地66.6平方米。2005年规划建设用地27.2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达到90.87平方米。2015年规划建设用地1.6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达到93.22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 西永镇城镇远景规划到2020年,其发展方向和用地往新镇区以西、以南发展,按照组团规划为4平方公里。
第五章 镇区总体布局规划
第二十二条 依托旧城区,拓展新城区。城镇建设用地向北扩展,北至赖家桥,东至过境老赖白路,南为原镇区,西与外围组团环道相望。
第二十三条 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将镇区划分为四大功能区域。主要包括:北部公共设施、行政办公区;东北部的工业区;中部的商住区;南部的商贸区。
第二十四条 居住用地
规划分为两个居住区,即保留原镇区居住区,新镇区中部新建居住生活区。其小区内配套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配设。
原镇区用地面积8.8公顷,常住人口1321人,保留中、小学各一所。老镇区公共绿地应达7%,旧城改造项目绿地指标应达到25%。
新镇区规划居住用地48.97公顷公顷,居住人口1.5万人,小区内公共绿地不小于10%,绿地指标不小于35%。
第二十五条 工业用地
新镇区东北部规划为工业区,限制发展高耗水、重污染工业。规划工业用地为8.81公顷。
第二十六条 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位于北部赖家桥侧,使其邻近老成渝路和赖白路,便于物资集散运输。规划仓储用地5.87公顷。
第二十七条 公共设施用地
(一) 行政用地
规划镇政府用地迁至新改赖白路西侧,规划用地为2.38公顷,政府办公室南设市民广场,突出行政办公区政府大楼形象和街区景观效果。
(二) 商业金融用地
局部高层建筑形成新型商贸中心,以满足物资交易和居民生活需要。规划用地为16.7公顷。
(三) 文化娱乐用地
根据组团规划,沿南北干道形成商业轴,重点布置了金融大厦、综合市场、商业广场,形成商业区,在城镇区公共绿地结合处布置镇区中心广场,建设文化站、影剧院、会展中心用地,为城镇各类文化活动创造优良的空间环境。
(四) 医疗卫生用地
原镇区医院保留,另在新镇区西北新建300床位综合医院。规划用地为2.3公顷。
(五) 扩大现有中、小学用地规模,以满足镇区新增学生就学需要。规划用地为4.56公顷。
(六) 市政设施用地
在镇区南部规划新建自来水厂一座,第一期日供3000吨。规划用地为0.35公顷。
(七) 对外交通用地
将现赖白路由7米拓展为24米,现成渝路由9米拓展为32米。两路交叉处设一客运站。规划用地为4.76公顷。
第六章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八条 城镇道路规划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结合现状和组团道路骨架,镇区道路系统为"网格自由式"格局,其道路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干道三个层次。
规划红线宽度:主干道32米,按4车道设计;次干道为24~26米,按3车道设计;支干道18~22米,按双车道设计。道路全长:11.2公里;道路密度:6.59公里/平方公里,占城镇用地20%;人均道路面密度19m2。
第二十九条 城镇停车场规划
在镇区北端入口处和商业区中心广场各规划停车场一个。规划用地0.77公顷。
相关专题:旅游小城镇建设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