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镇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八条 道路网络规划
结合现状道路特点及集镇用地规划,集镇道路网络规划为自由式,以长生峡口公路及弹广公路为骨架形成,次要道路间距150--200米,并保留部分旧城传统街区(正街、横街)。
第二十九条 各级道路红线宽度及组成
集镇主干道1: 15 =2X3.0+ 9.0(长峡公路及弹广公路城镇段)
集镇主干道2: 18 =2X3.0+12.0
集镇次干道: 12 =2X2.5+7.0
集镇支路 : 6--9=2X(0-1.5)+6.0
第三十条 站场设施规划
1)在集镇东南临弹广公路及长峡公路交叉口处规划一处汽车站场,占地为0.35公顷。
2)保留集镇西部现有汽车站。
3)在集镇东南、西北方向保留、规划一处加油站,占地分别为0.15公顷。
4)在集镇东南、西北方向各规划一处停车场,占地各为0.20公顷。
第七章 城镇工程管网规划
第三十一条 给水系统规划
1)用水量标准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采用300升/人日
2)总用水量
城镇总用水量16000立方米/日,最大小时用水量 1810立方米/小时。
3) 给水系统
规划改造利用望江厂自来水厂,并在后山新建高位水池,水厂规模30000吨/日,兼向广阳坝旅游区及大兴村等地供水。
4) 供水管网
因地形限制,集镇供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以树枝状管网为主。
第三十二条 排水系统规划
1) 排水体制:雨污分流制;
2) 集镇各片区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然后汇入镇区下游污水处理厂(与广阳坝旅游区共建)进行二级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3) 污水处理量按城市总用水量的80%计6400立方米/日,最大小时污水量666立方米/时;
4) 雨水按重庆市暴雨强度计算,设计重现期一年,地面积水时间为5分钟,综合径流系数为0.65,计算得出集镇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暴雨强度为239.28升/公顷.秒;
5) 雨水、污水干管原则上与河道平行或垂直;
第三十三条 电力系统规划
1)用电负荷
根据集镇性质、开发强度,用电负荷密度规划指标采用1万千瓦/平方公里,预测集镇远期用电总负荷1.0万千瓦,加上镇域工农业用电,峡口镇远期总用电负荷预计将达到2-3万千瓦。
2)供电电源
峡口镇规划由城市电网供电,电源近中期为现有两处10KV变电站,中远期为柏林村新建35KV变电站(或110KV长生变电站、广阳镇35KV变电站)。
3)供电网络
采用110KV变电站(长生)-10KV变电站(峡口)-380/220V供电模式,镇区内新建一个35KV变电站、保留现有两个变电站。
规划要求中压配电网在远期全部入地,同一走向电缆同沟敷设。10KV电缆规划布置在道路的东侧、北侧。
4)变配电所
集镇规划区内,负荷超过200KW的大型公建及市政设施,自设专用配电房,由10KV变电站供电,负荷低于200KW的用户,均由公用配电房0.4KV供电,每座公用配电房安装800--1000KVA变压器两台,一用一备。
第三十四条 电信系统规划
1)邮电局所规划
A、在杨家岗组团长峡公路一侧新建电讯支局,程控电话装机容量按10000~20000门预留,保证峡口镇(含广阳坝旅游区)中远期电信发展需要。
B、峡口镇全镇电话普及率2005年达到10%,2020年达到25%,其中镇区电话普及率2005年达到25%,2020年达到30%。
C、为保证峡口镇及附近地区无线通讯质量,促进无线通讯的正常发展,规划在镇区中部山梁上新建无线通讯基站。
2)通讯线路规划
在原有通信线路基础上,集镇主次干道西侧、南侧作为通信主干线路的通道,中远期通信电缆入地。
第三十五条 燃气系统规划
1)用气量标准及用气量预测
根据气源条件、环境要求和国家能源政策,峡口镇中远期规划采用天然气为主要能源,居民家庭生活燃料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公共建筑炊事和10吨以下锅炉允许使用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参考周边城镇用气资料,居民生活用气标准采用1.5立方米/户.日,供气普及率远期100%计,峡口镇远期总用气量5000立方米/日。
2)气源
气源采用纳溪沟天然气储配站或长生天然气储配站(规划),距峡口镇约5公里。
3)燃气管网规划
天然气配气管网采用中压单级系统,工作压力0.1-0.3兆帕,管网D108沿弹广公路及长生峡口公路构成树网。
第八章 城镇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第三十六条 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 滨河绿地
结合兰草溪的整治建设开放式滨河绿地,规划区内沿溪河两岸滨河绿带宽度15-20米,在桥头等地建街头小游园。
结合三峡水库建设沿长江岸线规划滨河绿带,与集镇后山山林绿化结合逐步形成独具山地特色的滨江园林绿地。
2) 道路绿化
将规划区内主要道路(主次干道)建成林荫大道,形成开放性绿线,与其它道路绿化共同组成城镇线状绿化系统。
3) 公共绿地
规划城镇人均绿地面积按不低于8平方米控制,以绿化建设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形成山地滨江小城的特色。其中主要公共绿地为:
a.沿兰草溪两岸布置滨河绿化公园,用地5公顷。
b.新建城东杨家岗公园,占地3公顷。
4) 生态林地
a.保留规划区内的山头并逐步绿化形成城镇绿色屏障。
b.现有城镇周边山坡及林地作为城镇外围生态林地保护和发展。
第三十七条 城镇景观规划
1) 保护并塑造好城镇的天际论廓线。
外围生态保护圈(南山)为城镇景观提供了绿色背景,在保护山脊线的同时,控制临街建筑的立面轮廓线。
2) 加强滨河岸线的景观建设。
结合溪河的综合治理及长江滨河地区建筑与环境的建设,以滨河绿带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林木、花卉的色彩、形态的变化及季节的更替,形成植物的空间景观和时序景观。
3) 规划在城镇重要地区如城镇出入口、广场及视线交点布置雕塑、小品等以丰富城镇空间。
4) 打通绿色视线通廊,把自然景观(江境、山境)引入广场及街道空间。
5) 作好城镇灯饰工程,重点在主要街道、广场及重要建筑上布置。
第九章 城镇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目标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城镇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逐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第三十九条 突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城镇污染源的环保管理
1) 镇内公厕、垃圾站、果皮箱等按有关规范均衡布置,对城市垃圾统一作无害化处理,全镇规划6处公共厕所,每处服务人口约1500-2000人。
2) 因地制宜地保护和利用镇中心的自然绿地,保护好集镇用地周边的山坡植被,加强城镇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治理。
3) 所有污水均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水体。
4) 逐步改善集镇燃料结构,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炊用天然气及电气化的使用率。
6)清理兰草溪、温家溪两岸现有垃圾堆放点。
7)严禁有废水、废渣的工业企业布置在兰草溪、温家溪上游。
第四十条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控制乡镇企业污染、全面整治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强土地开发的宏观控制,加强农村生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植树造林,逐步提高全镇森林覆盖率。
第十章 城镇防灾规划
第四十一条 消防规划
1) 结合三峡移民迁建,旧城建筑密集区逐步改造,近期内打通一些消防通道。
2) 集镇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大于120米,道路宽度及坡度应能通行消防车。
3) 逐步建设专用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水管及消防栓的设置严格按规范要求布置。
4) 在杨家岗集镇中心长峡公路一侧规划消防站,占地0.2公顷。
第四十二条 防洪规划
1) 结合三峡水库建设,镇区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考虑,重要建筑及设施设防标高不低于190.4米(吴淞高程),在防洪线以内不得新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2) 结合城镇建设规划,温家溪市中区苗圃至江口段现有溪沟改造为城镇建设用地,排水干管应确保上游汇水面积内雨水的排放。
3)镇区范围内广植林木,保土蓄水。
第十一章 城镇近期建设及旧城改造规划
第四十三条 近期建设规划
1)集镇近期建设时间2000-2005年,2005年人口规模4000人,用地40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重点开发建设杨家岗小区。在完善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完成政府大楼及部分住宅的建设。
3)建设杨家岗小区占地2 亩的农贸市场及其配套设施。
4)建设杨家岗小区占地5 亩的汽车站及其配套设施。
5)结合弹广公路建设改造公路两侧建筑,重点改造弹广公路与车渡路交叉口附近建筑,初步树立新峡口形象。
6)在镇区按规范布置垃圾站、公厕等市政环卫设施。
第四十四条 旧城改造规划
峡口镇正街与弹广公路间宽约150米、长约1000米、面积15公顷的老城区为旧城区。由于旧城区内各种用地构成复杂,人口密度相对较高,开发建设的强度与难度均较大。为节约城镇建设用地,为旧城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旧城改造中遵循如下原则。
1)重点整治旧城交通、拓宽弹广公路,减少过境交通对集镇的干扰。
2)优先改造旧城重要地段如岔路口,以点带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3)控制旧城人口规模,合理疏散、外迁人口,逐步减轻旧城建设压力。
4)结合三峡工程水位变化,重点建设、改造长江岸线,建设滨水绿带及开敞空间,提高城镇的环境质量及改善城镇面貌。
第十二章 城镇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在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遵守本规划。
第四十六条 在本规划指导下,加强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使城镇规划不断深化和完善。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划批准后,制订相应的规划建设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查处违法占地和各种违法建设以保证规划的落实。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划自上级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本规划。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须经批准单位同意方可进行。如有重大变更时,由原审批机关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议定并报政府审批同意。
第五十条 本规划内容的具体运用问题,由峡口镇建设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专题:旅游小城镇建设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