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发展小城镇建设的载体,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出路在于坚持眼睛向内,应在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土地开发整理、盘活存量、提高土地的承载力和利用率上。
我认为,应该从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高起点做好小城镇建设规划,这是小城镇建设加快发展的基础。
二是加大开发土地整理力度,增加建设用地指标。
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加大小城镇地改力度,为小城镇建设筹措资金。
五是制定与小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相关的配套政策。首先要做好规划,明确小城镇发展重点,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其次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合理确定小城镇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人口规模确定了,用地规模和基础、公用设施的配套才顺理成章。
目前,小城镇建设都碰到了用地需要与规划建设指标控制的矛盾,解决矛盾的出路在于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增加用地指标,一是对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二是有计划地开发未利用土地。三是下力气进行水毁农田的复垦工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建立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调配使用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实行政府统一收购调控,对城区及重点镇范围内的无主土地,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又无力继续开发和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政府指定收购的土地,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等,由政府储备中心实行收购储备,定期发布闲置土地信息,供用地单位选择,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紧张的压力。第二,制定鼓励使用闲置存量土地的有关优惠政策。例如,鼓励镇内未入工业小区的企业实施“退二进三”;鼓励将停产企业、批多建少及其他的闲置企业用地,进行转让、出租,开发利用;对利用闲散地的,按征用非耕地收缴税费,同时,按项目性质、用地时间,可以进行划拨或出租方式供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法,允许乡镇企业用地、私人住宅用地流转等等。小城镇建设资金的筹措,可以通过多渠道集资和扩大土地招标、拍卖的领域来实现。即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量,从而使城镇出让地价总水平维持在较高的价位;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合理确定基准地价;建立投融资多元体;加大对小城镇建设中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使原来一些地价不高的集镇恢复土地应有的价位。小城镇建设中土地的利用要有相关配套政策。例如,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放宽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条件;严格规范小城镇建设用地中的收费行为等等。
作者:骆爱国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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