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精神物质生活需求,加之休闲时日的增多,刺激了旅游事业的发展,各地均不惜巨资,竞相开发建设了各类名目繁多的旅游景点。但同时,问题也相应而生,如,旅游景点管理比较分散,旅游景点规划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景点建设投资分散,投资效益不高等。为了更好的发展旅游业,应如何进行旅游景点规划建设管理呢?
为了更好地发展旅游业,提高旅游设施水平,我院从加强旅游景点规划建设方面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加强旅游景点规划建设管理,成立地区旅游景点规划建设委员会。主要目的是解决分散管理、分散决策问题,其主要作用和职责是:审查地区景点建设总体规划、景点建设控制性规划和景点工程规划方案,协调解决旅游景点规划建设的有关问题,监督旅游景点规划的建设管理。
二、提高旅游景点规划建设水平,实行专家论证和审批制度。旅游景点规划建设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同,旅游景点规划建设要综合考虑景点历史、建筑等级、建筑风格和建筑色彩等诸方面,旅游景点规划建设方案要求较高。因此,把好旅游景点规划建筑设计质量关就非常重要。建议对各旅游景点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一律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和审批制度,凡需对景点进行新建、改建、复建、加固等建设项目的,均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市级旅游景点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三、加强旅游景点规划建设过程管理,提高景点建设质量。景点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决定了景点的等级和水平。要加强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管,在规划建筑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方面从严把关,把建筑物的建筑风格、建筑材料、建筑色彩等方面作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对古建筑的维修、复建、改建等更要慎重,景点工程竣工后要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
四、加强旅游景点规划建设资金管理,重点建设一批高等级景点设施。建议地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统筹全市旅游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重点,集中财力,编制年度景点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