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取费标准
1、景观设计费量的定制(人民币):
设计费在40万元以上的(含40万元)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2、景观设计费取费标准(人民币):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18元/~35元/取费,国家及地方5万~10万以上的政府项目,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以上取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景观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按景观设计面积取费: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 按景观工程造价取费: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3.3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4、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主要节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概念设计说明;
4.1.6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方案设计说明;
4.2.6景观工程估算书;
4.2.7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2.8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3 第三阶段 初步设计
4.3.1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使景观设计方案最终达成共识,并进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设计;
4.3.2总平面优化,确定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4.3.3确定总体竖向设计;
4.3.4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
4.3.5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3.6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3.7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初步设计;
4.3.8喷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设计;
4.3.9配套专业前期技术准备;
4.3.10小品及设施初步设计;
4.3.11景观照明灯具选型;
4.3.12绿化浇灌布置方案;
4.3.13景观工程概算书;
4.3.14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3.15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加(白图) ,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4 第四阶段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4.4.1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标明分区);
4.4.2总平面布置图;
4.4.3总平面定位图;
4.4.4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4.5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4.6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
4.4.7分区平面布置图;
4.4.8分区平面定位图;
4.4.9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4.10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4.11景观建筑专业施工图;
4.4.12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
4.4.13景观给排水专业施工图;
4.4.14景观电气专业施工图;
4.4.15景观绿化专业施工图
4.4.16施工图设计总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4.4.17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4.18阶段成果提交蓝图八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或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5 第五阶段:施工配合
4.5.1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前设计交底;
4.5.2对施工单位选送的主要铺面材料进行确定封样,以确保景观工程按图施工;
4.5.3对主要施工节点到现场进行协调(到施工现场配合8次或另议);
4.5.4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解答施工单位有关设计方面问题,负责设计变更;
4.5.5参加所有与园林有关的工程验收,签发竣工证明书。
4.6 若发包人需要增加或修改部分图纸的收费标准:
4.6.1鸟瞰效果图:面议;
4.6.2局部透视效果图:面议;
4.6.3施工图(方案作重大调整或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根据增加或修改图纸后变更的景观面积计算费用;
4.6.4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按市场价的两倍支付设计文件工本费。
4.6.5动画及多媒体项目:以时间计算,价格面议。
5、各阶段设计费收取支付比例:
5.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5.2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5.3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4设计人提交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5.5预留10%待工程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5.6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上述设计费用;
5.7上述费用支付进度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议定。
6、设计项目的优先原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详细了解后再确定设计项目的先后次序。
7、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的景观设计有关基础资料及文件
(1)项目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用地许可证
(3)地质勘测报告书
(4)总体规划设计审查通知
(5)用地红线范围(电子文件)
(6)设计范围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
(7)场内总平面布置图及竖向设计图(电子文件)
(8)场内市政综合管网图(电子文件)
(9)建筑总体平面图(电子文件)
(10)各建筑平、立、剖面图(电子文件)
(11)3D模型图(电子文件)
8、景观设计取费标准
(1)50元/ 家居屋顶花园
(2)35元/ 别墅庭院景观
(3)30元/(景观面积500以内)
(4)25元/ (景观面积500以上)
(5)20元/ (景观面积5000以上)
(6)18元/ (景观面积10000以上)
(7)景观效果图1000元/张(不含设计)
相关推荐阅读: